【考点精讲】
营业外收支(初级会计实务)
一、营业外收入
(一)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现金)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等。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
盘盈利得,是指企业对现金等清查盘点时发生盘盈,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二)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确认营业外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题-分录题)2×10年1月1日,财政局拨付某企业3000000元补助款(同日到账),用于购买环保设备1台,并规定若有结余,留归企业自行支配。2×10年2月28日,该企业购入设备(假定从2×10年2月28日开始使用,不考虑安装费用),购置设备的实际成本为2400000元,使用寿命为5年,无残值,直线法折旧。2×13年2月28日,该企业报废了这台设备,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答案:
①2×10年1月1日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3000000
贷:递延收益3000000
②2×10年2月28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2400000
贷:银行存款2400000
③在该项固定资产使用期间(2×10年3月至2×13年2月),每个月计提折旧和分配递延收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每月应计提折旧=2400000/5/12=40000(元)
每月应分配递延收益=3000000/5/12=50000(元)
借:制造费用40000
贷:累计折旧40000
借:递延收益50000
贷:营业外收入50000
④2×13年2月28日出售该设备时:
已计提折旧数额=40000×(10+12+12+2)=1440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累计折旧1440000
贷:固定资产2400000
借:营业外支出96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已分配递延收益=50000×(10+12+12+2)=1800000(元)
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3000000—1800000=1200000(元)
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直接转入当期损益:
借:递延收益1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200000
二、营业外支出
(一)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非常损失等。
其中: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是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
(二)营业外支出的账务处理
1.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
2.确认盘亏、罚款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等科目。
【疑难问题解答】
转让股权是否缴纳营业税(经济法基础)
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为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其转让价格不仅仅是由资产价值决定的,与企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行为完全不同。因此,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在实践中,以股权或者产权交易代替不动产交易,从而避开销售不动产环节高税负的筹划策略,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例如改销售不动产为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改销售不动产为转让企业全部股权(产权)等。
【易错易混辨析】
消费税课税对象的具体内容(初级会计实务)
我国消费税征税范围包括5个方面:
(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5)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历年考题剖析】
某房地产公司2010年9月销售5套商品房,取得售房款750万元,手续费1万元,违约金2万元,赔偿金5万元,延期付款利息3万元,该公司当月在计算缴纳营业税时应确认为价外费用的有( )。(经济法基础-多选题-2011年)
A.手续费1万元
B.违约金2万元
C.赔偿金5万元
D.延期付款利息3万元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又称营业税的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点评:注意“价外费用”的理解。
【答疑精华】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使用(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是损益类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