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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3.10.24)

2013-10-24 20:35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税费如何处理?

解答: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以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相关手续费等,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中。

企业合并以及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或购买股权)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费用,不属于直接相关费用,属于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因此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纳税实务咨询】

中小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如何申请?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申请享受文件规定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汇算清缴时,需报送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以及财政、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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