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销售额的时间限定(税法)
(1)一般规定
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提示: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计算是一致的,不影响销项税额的计算,但会对收到发票的纳税人产生影响:普通发票,不可抵扣;专用发票符合抵扣条件的可以抵扣)
②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具体规定
①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②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③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④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轮船、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⑥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⑦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疑难问题解答】
1.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时,递延所得税如何计算?(会计)
解答: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动时,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的两种思路:
(1)计算本期的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同时调整递延所得税的期初额:
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发生额=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生额×变动后所得税税率+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变动前所得税税率×(变动后的所得税税率-变动前的所得税税率)
(2)计算本期的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然后计算出本期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期末递延所得税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递延所得税的发生额。
即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发生额=本期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期末余额×变动后的所得税税率-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期初余额
2.票据权利的补救(经济法)
解答:票据权利与票据紧密相连,如果票据丧失,票据权利的实现就会受到影响。
(1)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不能挂失止付。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要通过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
(2)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法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由人民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丧失的,持票人可以申请公示催告。一般票据均属于这个范围,只有较少的例外。如《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因此这些票据不能申请公示催告。
(3)普通诉讼,是指丧失票据的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定付款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活动。
票据丧失后的诉讼被告一般是付款人,但在找不到付款人或付款人不能付款时,也可将其他票据债务人(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作为被告;第二,诉讼请求的内容是要求付款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的到期日或判决生效后支付或清偿票据金额。
【易错易混辨析】
库存现金监盘与存货监盘的区别(审计)
(1)监盘的主体不同。注册会计师不直接盘点现金;而对存货监盘一般进行实地观察,还要进行一定量的检查。
(2)监盘的范围不同。注册会计师参与全部现金监盘,而对存货进行抽盘。
(3)监盘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进行现金监盘的内容是现金,而进行存货监盘的内容是存货。
(4)监盘的程序有所不同。注册会计师进行存货监盘,要进行监盘问卷调查,而进行现金监盘则不需要。
(5)监盘的时间不同。现金监盘一般在外勤审计过程中进行,而存货监盘一般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
(6)监盘的要求不同。现金监盘要求实施突击性检查,而存货监盘则要求事前通知、召开监盘预备会议。
【历年考题剖析】
某生产车间是一个标准成本中心。为了对该车间进行业绩评价,需要计算的责任成本范围是( )。(财务成本管理-单选题-2010年)
A.该车间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全部制造费用
B.该车间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
C.该车间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可控制造费用
D.该车间的全部可控成本
答案:D
解析:责任成本是以具体的责任单位(部门、单位或个人)为对象,以其承担的责任为范围所归集的成本,也就是特定责任中心的全部可控成本。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二十二章“成本中心”知识点。该知识点需要大家熟记教材基础知识,并将所学的知识灵活运用,2010年正保会计网校普通班《模拟试题三》多选题第20题有体现。2010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应试指南》380页多选题第4题与该题考点很相似。同时,在正保会计网校2010年《财务成本管理》基础班、习题班练习中心均有所涉及,另外,在网校陈华亭老师考前串讲班中重点提及。
【备考提示】
信息披露的内容(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大部分:一是财务会计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权结构及其变动、现金流量等。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的获利能力和经营状况;二是非财务会计信息,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企业目标、政策、董事会成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及其薪酬、重要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公司治理结构及原则等。非财务会计信息主要被用来评价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审计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评估等。审计信息主要被用于评价财务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及公司治理制衡状况。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最主要方法之一就是通过企业的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