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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1.22)

2013-11-22 16:33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对外担保事项关于预计负债的处理。(财务与会计)

企业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分情况处理:

(1)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2)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并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但企业所做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疑难问题解答】

刑事诉讼中的判决与裁定是不一样的吗?(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是的,刑事诉讼中的判决和裁定是不一样的。区别体现在:

(1)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申请是否准许时,可以适用裁定处理。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5)裁定书是裁定的书面形式。其格式、写法和署名,与判决书基本相同,只是内容相对简单。

【易错易混辨析】

出口企业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方法(税务代理实务)

出口企业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的核算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在取得主管国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上的批准数作会计处理;另一种是在办理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的申报数作会计处理。

①第一种方法,即按批准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批准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批准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②第二种方法,即按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上的申报数分别以下三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A.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应免抵税额>0,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B.申报的应退税额>0,且免抵税额>0,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申报的应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C.申报的应退税额>0,申报的免抵税额=0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申报的应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企业在收到出口退税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历年考题剖析】

1.2008年7月,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内燃发动机(1升<排量<1.5升)的小汽车成套配件一批,境外成交价格68万美元,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5万美元、保险费1万美元。小汽车成套配件进口关税税率为2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6.85元。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 )万元。(税法Ⅰ-单选题-2009年)

A.86.17

B.106.26

C.107.72

D.111.65

答案:C

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68+5+1)×6.85×(1+25%)×17%=107.72(万元)

2.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08年7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税法Ⅰ-单选题-2009年)

A.679.11

B.691

C.692.11

D.794.56

答案:A

解析: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计税销售额=(793.26+1.3)/(1+17%)=679.11(万元)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孟占强(二)(税法Ⅱ)

我眼中的网校名师:

(1)税法一:首推叶青老师,因为叶老师是公认的“税法第一人”,叶老师讲课思路清晰、通俗易懂,化繁为简让人如沐春风,例如把特别难以理解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分成五步走:“剔税、抵税、尺度、比较、倒挤”,这五步就像公式一样,做题时直接套公式就可以了;另外于芳芳老师税法讲的也特别好,于老师说话特别温柔,讲课思路清晰、生动幽默、深入浅出,例如把企业所得税中最晦涩难懂的企业重组如庖丁解牛一样给分解开来,让考生如春风化雨一样在潜移默化中把这部分内容掌握。

(2)税法二:推荐杨军老师,杨军老师讲课通俗易懂,而且语言非常风趣幽默,讲解的内容通常会让大家记忆深刻。

(3)财务与会计:当然是推荐高志谦老师,高老师讲课能化抽象为具体,讲课的口头禅是“来来,我们举个例子”,通过讲例题把抽象的理论具体化,使考生通过做例题把难懂的理论理解透彻;另外,高老师的例题也是有一定难度的,这是和近几年注税财会考试的试题难度不断加大相适应的,正是因为做了高老师的例题,才使我在考场上游刃有余,顺利通过了今年的财会考试。

(4)税收相关法律:推荐赵俊峰老师,赵老师不但是论坛公认的帅哥,讲课也特别有激情、幽默风趣,常常把大家逗的哈哈大笑,都说学法律是要靠背的,但是我就是把赵老师的课件下载到手机上,就像听笑话一样听了几遍就顺利通过考试的。

(5)税务代理实务:推荐奚卫华老师,对于考注税的同学来说如果连奚老师都不知道,我只能说你“OUT”了,奚老师在讲税代时把税一、税二的重点内容也补充了很多,奚老师讲课简洁明了,综合性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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