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办公室装修费用的账务处理
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固定资产原价20%以上
(2)以后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延长年以上
(3)改变新增了固定资产用途和功能
如不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如办公室属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则装修费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摊销期限为5年。
如办公室属于公司租赁的,则装修费按租赁期限进行摊销。当装修费用较小时,承租人可一次性记入当期的费用;当费用额较大可计入待摊费用,再分期摊销,不过摊销期不能超过一年,也可以视金额大小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具体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如是开业期间的费用,也同样在开业后一次性计入开办费,在五年内进行摊销。
【纳税实务咨询】
储备仓库是否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4号)规定,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本通知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盐(限于中央储备)6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承担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