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税务行政复议特殊管辖(税收相关法律)
特殊管辖的规定主要有:
(1)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不服的,找省税务局复议;
(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不服的,找其所属的税务局复议;
(3)对两个以上税务局共同作出的行为不服的,找其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机关共同作出的行为不服的,找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
(4)对被撤销的税收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的行为不服的,找继续行使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
(5)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找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复议;若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
有(2)(3)(4)(5)情形的,也可以向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转送。
【疑难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中一般收入的收入确认时间点(税务代理实务)
(1)股息、红利收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
提示:①与会计上成本法确认时间相同;
②会计上权益法,按应享有或负担的净利润或净损失,确认为投资收益。确认收入时间和确认收入的金额与税法规定不同。
(2)利息收入: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3)租金收入: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
提示: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
(5)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6)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特殊收入
【易错易混辨析】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区别(税法Ⅰ)
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征收入库后,即时退还,比如对软件企业的超3%税负的部分即征即退,退税机关为税务机关;比如,目前我国对纳税人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由税务部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办法。另外,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时,实行超过3%部分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先征后退:与即征即退差不多,只是退税的时间略有差异;比如,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先征后返:指税务机关正常将增值税征收入库,然后由财政机关按税收政策规定审核并返还企业所缴入库的增值税,返税机关为财政机关。如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关于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税法Ⅱ-单选题-2012年)
A.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个人当月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B.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C.按年缴纳年金的企业缴纳部分,在计税时不得还原到所属月份,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得退还
答案:B
解析:选项A,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选项C,企业按季度、半年或者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D,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年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知识点,与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Ⅱ)》课件考试中心精品/实验班模拟试题(四)单项选择题第17题考核相同知识点。
【答疑精华】
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会计科目(财务与会计)
损益类科目是为核算“本年利润”服务的,具体包括收入类科目、费用类科目。
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