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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3.12.06)

2013-12-06 11:10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债务重组中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财务与会计)

或有应付金额是指依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支出,而且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如,债务重组协议规定,“将××公司债务1000000元免除200000元,剩余债务展期两年,并按2%的年利率计收利息。如该公司一年后盈利,则自第二年起将按5%的利率计收利息”。根据此项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依未来是否盈利而发生的24000(800000×3%)元支出,即为或有应付金额。但债务人是否盈利,在债务重组时不能确定,即具有不确定性。这里注意或有应付金额的计算。如果说的是“若该公司一年后盈利,则自该年起将按5%的利率计收利息”。那么或有应付金额就是48000(800000×3%×2)元。

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于债务人而言,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说明的是,在附或有支出的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应当在每期末,按照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要求,确定其最佳估计数,期末所确定的最佳估计数与原预计数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债权人而言,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

【疑难问题解答】

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税收相关法律)

解答:(1)在实体法上,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不尊重它。当事人不履行它所规定的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2)在程序法上,该具体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因为无效行政行为不具有确定力。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人,一般会请求国家有关机关进行认定并宣布其无效,以避免由于自己法律认识错误造成违法的风险。

(3)在后果处理上,具体行政行为被确定无效后,原则上应当尽可能恢复到具体行政行为发布以前的状态。行政机关应当返还从当事人处取得的利益(例如罚没款物),取消要求当事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赔偿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应当收回无效具体行政行为给予当事人的权益。如果此种收回给善意的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赔偿。

【易错易混辨析】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税务代理实务)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注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指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历年考题剖析】

1.关于消费税的税率,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税法Ⅰ-单选题-2009年)

A.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

B.消费税对卷烟、白酒实行复合税率,是为了更有效的保全消费税的税基

C.消费税对啤酒实行定额税率,是因为啤酒的计量单位不规范

D.消费税对汽车轮胎征收消费税但税率较低,是为了限制消费而不限制生产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税率的知识点。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算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便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

2.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 )。(税法Ⅰ-多选题-2010年)

A.卷烟的批发环节

B.金银饰品的生产环节

C.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D.高档手表的生产环节

E.酒类产品的批发环节

答案:AD

解析:选项B,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只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珍珠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选项E,酒类产品批发环节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经验分享】

正保会计网校优秀学员经验分享——罗爽(税法Ⅱ)

优秀学员简介:罗爽,一次通过注税五科考试,2011注税全科通过第三名。

网校学习感受:

大学毕业后好几年没碰书,我似乎已经忘记了该怎样学习,以至于每次翻开书看不到两页就想睡觉。正是因为太缺乏学习自觉性,我在2010年报考中级的时候是参加面授班进行复习的,迫使自己跟着老师的脚步学习,还好当年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中级职称。打铁趁热,借着那股还没散的学习劲,我又报考了2011年的注册税务师考试,由于我所在的城市没有注册税务师的面授班,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选择了网校的超值班,结果发现网上学习这种方式非常地适合自己,不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地安排学习时间,有空就听课,没空也不担心因为缺课而赶不上进度;而且在听课的时候,自己已掌握的知识点可以略过,不懂的地方就反复听,对仍然不能吃透的内容,还可以享受24小时答疑的服务,这样模式节约了学习时间,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

考前最重要的事情是确立目标。我在决定参加2011年注税考试时,便给自己定下目标:就要一次性通过考试!因为目标明确,我在学习的时候才能做到坚持不懈,也正因为抱着必过的决心,我才会尽可能吃透每一个知识点,绝不允许有碰运气的想法存在。当考试结束的时候,我就感觉能顺利通过所有科目,在之后等待成绩公布的时间里,我才可以安心地备考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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