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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4.02.24)

2014-02-24 15:16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税法Ⅰ)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一)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

具体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其他使用行为。

(二)车辆购置税征税区域

我国车辆购置税的适用区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了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都要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具体范围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范围包括“单位和个人”,具体为:

1.“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疑难问题解答】

对于投资联营的房产和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时如何缴纳的?(税法Ⅱ)

解答:(1)房产投资联营房产税计税规定:

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房产税由被投资方计算缴纳;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2)融资租赁房屋房产税计税规定:

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易错易混辨析】

分期付息与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计算摊余成本时的差异。(财务与会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次还本付息和分次付息的情况下都是:

金融资产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已收回本金+投资收益-实收利息-已计提的减值损失

账务处理分别如下: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现金流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这里可以将期初摊余成本理解为本金,而每期的现金流入可以理解为包含了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其中“现金流入-实际利息”可以理解为本期收回的本金。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贷: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或借记)

此时,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本金)+实际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已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因为是一次还本付息,所以此时的现金流入为0,则实际利息增加期末摊余成本。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 )。(税收相关法律-多选题-2012年)

A.某地税局对税务人员蔡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蔡某不服而起诉

B.某自来水公司未按规定向因工致伤残的葛某发放伤残补助费,葛某不服而起诉

C.某海关以李某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为由扣押李某财物,李某不服而起诉

D.某炼油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E.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收回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选项A中公务员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中自来水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此葛某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点评】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中“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知识点。2012年“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丛书《全真模拟试卷•税收相关法律》模拟题(一)单选第36题对本知识点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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