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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4.03.03)

2014-03-03 16:27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一般规定(税法Ⅰ)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的组成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者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购置该型号车辆的价格确认,不能取得购置价格的,则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相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四)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确定

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车船税税收优惠有哪些?(税法Ⅱ)

解答:(1)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

①捕捞、养殖渔船;

②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③警用车船;

④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⑤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2)车船税法规定的特定减免税项目如下:

①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②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③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易错易混辨析】

租赁内含利率与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的区别和联系(财务与会计)

1.租赁内含利率是相对于出租人来说的,租赁内含利率是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2.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是相对于承租人来说的,而不是出租人,这个利率不一定等于租赁内含利率,也不一定使得租赁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率确定的具体方法为: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历年考题剖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税收相关法律-单选题-2012年)

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

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

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代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所以,选项A、B错误。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C错误。

[点评]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律制度中“代履行”知识点。本知识点在正保会计网校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课件考试中心模拟题(四)单选第12题中进行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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