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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会计理论与实务中几个热点问题的基本观点与看法

2003-11-24 11:35 来源:《财务与会计》·秦中艮、闵超、张玉伟

  ——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第十六次理论研讨会主要观点综述

  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年会暨第十六次理论研讨会于2003年8月18日在北京召开。来自政府机关、高等院校、企业界的近200名财务、会计、审计领域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会计监管与会计市场”这一主题,对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会计诚信建设与职业道德、会计信息质量与信息披露、审计理论与实践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下面就研讨会上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关于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制定与完善问题

  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在会上作了题为《美国会计准则最新进展及启示》的报告,她对美国于7月25日发布的以目标为导向来制定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进行了分析,并就该报告对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的启示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她介绍说,该报告提出了构建美国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概念框架,第二层次为会计准则,第三层次为指南部分,这和我国目前的准则体系非常类似。这个研究报告将会计准则的目标模式很巧妙地实现了责任的前移。强调准则实现的目标,即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但是究竟如何反映,要由准则执行者自己做判断,准则制定者不再代替准则执行者判断。该研究报告提出的新看法,一是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将既不是规则导向,也不是附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而是以目标为导向;二是强调通过重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加大造假成本,抑制准则执行者造假行为。冯淑萍认为,中国的会计准则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所制定的准则总会被执行者钻空子,导致准则不断被修改补充,最终的结果有时却是背离了准则制定的初衷。美国的这个研究报告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通过挤压的方式逼迫报告提供者和报告使用者的利益趋向一致。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也就我国近阶段会计法规体系建设基本思路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当前和下一阶段,会计主管部门的目标和任务就是加大会计改革力度,完善会计法律框架体系,主要是对不适应现在经济形势发展需要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修订。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二十几项会计准则的制定。为了加强会计准则的制定,今年初,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了重大改组,成立了由19名委员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高层次的新一届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了会计基础理论、企业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三个准则专业委员会,聘请了100多名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设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大纲和会计准则制订程序。新一届的会计准则委员会除了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形成意见外,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搞好会计准则课题研究,目前这方面的课题有25项。与此同时,中国会计学会也要搞一批重点科研课题,主要是以《注册会计师法》、《总会计师条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等相关内容为主题。新的会计准则将在课题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在征求准则委员会委员意见、考虑各方面因素并经科学决策后出台。

  有代表从制度变迁理论和演化经济学的视角,对我国财务报告架构的演化做出若干推论和展望。认为我国如何参与公众公司财务报告架构的国际协同,将直接决定今后我国财务报告架构演化的方向。从优化和改进我国公众公司财务报告架构的目的出发,可以引入制度竞争模式,例如允许乃至鼓励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方面采用更高质量的国际架构。另外,在我国非上市公司领域实际上已经存在的基于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制度体系、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选择和竞争问题,应该因势利导,力求通过竞争优化制度,实现适应性效率。

  从事会计准则制定工作的代表也详细介绍了国际会计报告准则的最新发展情况,并指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立后的近两年时间里取得了惊人发展,它让人们看到了制定一套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公认会计准则的希望。为了应对欧盟成员国和澳大利亚等国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需要,现行准则的修改和新准则的制定均将于2004年初完成。如果这套准则经受住了这些国家实践的检验,那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国际认可度将进一步提高,国际会计一体化步伐将大大加快。为此,我国应当密切关注这一发展趋势,及早做好有关准备。但也有代表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未来会计准则的修改,将可能会存在更多的政治经济主体的争议,会计的政治色彩会越来越浓,会计准则世界“统一”的道路还很漫长。

  此外,与会代表还围绕如何提高我国会计准则质量以及如何在信息技术环境下对我国相关审计准则进行修订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问题

  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体制建设问题,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会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陈毓圭指出: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行业层面存在矛盾,事务所之间相互拆台、恶性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二,协会管理层面存在矛盾,理事会、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之间的工作缺乏协调,互不统一;第三,事务所内部层面存在矛盾,合伙人之间缺乏信任、互相扯皮的情形普遍存在。他认为正确的工作思路应该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全面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与建设。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以上三个问题,应该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有力措施:第一,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第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实践行业自律管理的实现形式和途径;第三,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规范和约束货币资本、人力资本要素投入者以及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行业管理的现实需要,发展和完善以会员为中心的完整的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提高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能力和会员管理与服务水平。他认为目前国内理论界不应只停留在对自律体制建设的利弊分析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如何建设行业自律管理体制问题;不仅仅探讨国外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问题,更应该结合中国的实际环境研究如何建立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问题。

  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问题,有代表认为应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事务所报备制度、建立行政监管机构与社会公众联系渠道、组建结构合理的监督检查队伍、制定检查监督规范、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发布监督检查结果和建立对监督检查队伍的监督制度等措施来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应通过建立健全《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回访制度来加强和改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处罚管理工作。

  关于会计诚信建设与职业道德问题

  针对诚信建设问题,有代表认为有必要建立注册会计师诚信征信系统(以下简称CPAITS),通过增加其失信行为的曝光率来提高其舞弊成本。在明确CPAITS的功能目标定位的基础上构建CPAITS的基本框架和组织运行机制。关于CPAITS的功能目标应定位于为委托人节省“信息租金”、加大舞弊成本、为监管层提供决策支持三个方面;关于CPAITS的基本框架构建,应从CPA诚信信息的采集与存储、查询与报告提供、CPA中诉与信息修正等三个方面进行架构;关于建立CPAITS经营组织的运行机制,应该采用政府或公营形式,由CICPA及其授权机构进行全权运营。也有代表认为将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建设的主线值得探讨,因为诚信毕竟是属于道德范畴,而中国目前并没有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壤环境。而且,注册会计师诚信征信系统不能仅仅针对CPA个人,更应将会计师事务所纳入构建框架之中。另一种观点是中国的CPA职业规范的重点不能局限在CPA如何定位的问题,而应该从制度竞争的基础与如何选择的角度来构建一个各利益主体博弈的制度框架。

  针对会计职业道德问题,有代表提出重塑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应从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规范建设,强化行业监督,营造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入手。也有代表认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实际上应包括三个含义:一是会计道德的失范;二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三是会计人员的道德失范。不能仅从会计人员的道德失范方面来考虑问题。还有代表认为不能将会计的职业道德等同于思想道德,应把会计职业道德放在管理体制下进行研究。

  关于会计信息质量与信息披露问题

  对于会计信息质量问题,有代表认为会计失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会计法规的严肃性降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失控等方面,要规范会计行为和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应从建立适当的利益分配和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建立良好的会计监督机制和处罚机制入手。也有代表指出目前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监管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发现机制。一方面应建立会计信息质量风险预警制度,包括建立基于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会计信息重点监控制度和建立异常会计信息的重点监控制度。另一方面应建立异常会计信息的重点监控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针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与会代表指出,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预约年报披露时间并由证交所予以公布,是我国在信息公开化方面新的尝试和举措。但在实践中,一部分公司会延迟或提前披露年报,所披露年报也未必是公司的年度总结信息;一部分公司会通过“打补丁”,继续对已经披露的年报加以修改。年报预约披露制度的约束力弱化,不仅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也损害了交易所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为此提出了以下几方面政策建议:一是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纪律约束,加强对随意变更年报预约行为的监管;二是对年报、季报“最后披露日”进行调整;三是增强审计独立性、提高审计效率;四是对“打补丁”现象进行惩处。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在适当时机缩短年度报告的披露限定期,重点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信息披露的监管等。有代表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动因入手,提出了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评估制度、完善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措施。还有代表针对长安汽车业绩质疑风波中暴露出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提出了加强诚信教育、重视并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考评机制、建立由中小股东组成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委员会、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赔偿制度等建议。

  关于会计监管问题

  会计监管问题是我国会计界目前讨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与会代表认为会计监管的动因是会计造假,对会计监管模式的研究不能搞绝对化,片面强调政府监管或行业自律都是不恰当的。正确的思路应是明确界定政府与行业自律在会计监管制度中的职责分工,从组织、法律、措施方法上形成两者互为制约、相互补充的机制,这样才能有效地实现会计监管的目标。除了建立以《会计法》、《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核心的强制约束系统和以会计职业道德为核心的自我约束系统外,还必须辅以外部监管。应在完善法律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以财政为中心的监管网络。当前,利益相关者理论代替委托代理理论已成为必然趋势,会计监管的主体应是利益相关者。只有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取代“委托代理理论”来构建公司治理模式,才能实现有效会计监管。会计监管应在加强政府对企业会计及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监管、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建设,以及加强社会审计监督、强化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责任等方面,多管齐下。针对我国现有会计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有代表提出建立包括内部监管、外部监管和对监管者的监管三个层次的会计监管模式,即建立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社会监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监管企业与监管监管者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监管体系。

  关于审计理论与实践问题

  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审计合谋的成因与治理对策、市场治理结构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合约与审计质量等问题。

  关于审计合谋的成因与治理对策问题,与会代表指出:审计合谋是指审计师与被审计人串通一气采取不正当手段向审计委托人寻租以从中牟利的现象,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我国企业经过公司制改造,虽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公司治理结构,但不管是外部还是内部治理,都存在着明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监管”下的审计合谋、法律处罚力度不够、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经理市场的缺失、事务所体制和收费不合理以及规模偏小等方面。为此,必须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改进审计契约、完善激励相容机制、实行审计师的聘用与个人财富及声誉挂钩制度、硬化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合理构建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及上规模等方面来进行治理。

  关于市场治理结构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问题,有代表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是市场治理结构对注册会计师职业活动的定义域,是注册会计师理性地观察到自身地位后不受任何利益集团强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判断,形成独立意见的内在自由状态,这种自由状态与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相一致。独立性并不是注册会计师活动的自然状态,不能自发地实现,它受整体市场治理结构的约束及注册会计师理性选择的制约,当市场治理结构失灵或注册会计师不能理性选择时,独立性的实现条件就将遭到破坏。独立性的实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结果,只要市场治理结构不断地改善或修复,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就会被不断地复制并自我实施。

  关于审计合约与审计质量问题,与会代表认为,近年来,独立审计的质量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审计合约能否有效地自我履行将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高低。在审计市场排斥高质量服务、公司治理机制失效及法律法规不健全等情况下,界定审计合约的自我履行范围的私人惩罚机制及法律法规的补充职能均趋于无效,加之不合理的证券市场规定,使得独立审计的执业环境极其恶劣,注册会计师很难独善其身,从而使得低劣的审计服务充斥审计市场。因此,如何有效提升审计服务质量就成为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二是创新对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的监管体制;三是改革不合理的证券市场规定;四是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制度。

  此外,代表们还就制衡关系与我国现代公司的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审计策略等问题展开了讨论,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