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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隐患及对策

2012-07-09 08:39 来源:图 颖

  摘要:银行间理财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文章指出理财产品激烈竞争可能带来的表外风险、信贷调控对冲风险等隐患,并提出了防范措施。

  关键词:理财产品;争夺战;表外风险;监管

  随着持续的“负利率”、股市的低迷、房地产的限购,银行理财产品成了金融消费者的“新宠”,银行间掀起了理财产品“争夺战”,其伴随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一、理财产品“争夺战”的主要形式

  一是凭借竞争产品“价格优势”,揽储客户资金。各家银行为了揽存资金,理财产品发行也变得更加密集,预期收益率呈现不断上调态势,打起了“价格战”。二是实施多种理财“组合营销”,抢占市场份额。各家银行都竞相开发符合各类消费群体的理财产品,风险收益方面划分高、中、低;申购起点也呈现“收益梯次、因额而异”。三是依托客户经理“潜心公关”,争夺客户资源。通过“上门服务、集体攻关、售后跟踪”等方式掀起理财产品“营销狂潮”。四是利用网上银行“推波助澜”,拓宽争揽渠道。目前银行利用网上银行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并依托网上银行吸引了中高端消费群体,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网上理财”。

  二、风险隐患

  第一,银行存款出逃“理财资金”,可能引发商业银行表外风险。长期的负利率不断地逼迫银行存款资金“外逃”,形成银行负债方表外化。银行留住存款的压力很大,又在不遗余力地发展理财产品,将资金推向“表外”,最终陷入“囚徒困境”。银行表外业务的扩张,没有相应的风险对冲机制,表外业务出现风险只能转嫁给表内,一旦理财产品的基础资产出现恶化,消费者利益受损,银行被迫“埋单”,可能陷入“双亏”境地。

  第二,银行机构哄抬“收益利率”,可能引发行业不良竞争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价格战,是争抢存款和客户资源的一种无奈之举,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利率市场化的一种预演。由于经营利润驱使,各家银行在吸引客户的核心要素“收益利率”上“大做文章”,呈现了收益利率节节攀升态势,从而可能导致行业不良竞争,预期收益如果不能得以实现,不良后果是客户失了“信心”,银行丢了“信誉”。

  第三,理财产品截留“储蓄存款”,可能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2010年以来,各家银行纷纷发行超短期理财产品,旨在用这类理财产品截留“储蓄存款”以实现同业竞争中领先地位。各行挖空心思设计理财产品到期日和客户到账日,绕过存款业绩考核的关键时点,这样客户的理财资金就顺其自然地曲线转化为储蓄存款,从而迎合了存款考核需求。毋庸置疑,银行在季末、年末时点的指标考核确实承受较大压力,但是大部分对公客户在这一时段也有较大的资金需求,银行为了自身考核,用理财产品“绑架”客户资金,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声誉影响。

  第四,理财产品数量“迅猛增长”,可能引发信贷调控对冲风险。监管部门实施日均存贷比考核,旨在控制贷款投放速度和规模,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银行大量发行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详并绕过监管,可能导致大量的资金通过各种途径流到了房地产等热门领域,使得在如此严厉的房产新政条件下,房地产的价格依然如此坚挺,显然对我国的调控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对冲。

  三、政策建议

  第一,正确教育引导客户,强化市场调控。一是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理财教育指导。为了让银行理财产品更好地惠及金融消费者。可通过制定宣传册、成立宣传组等方式进行理财知识培训。同时成立理财专家组,定期对各类客户进行培训,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理财技能和风险意识。二是强化对理财业务宏观管理。央行要定期召开各金融机构同业理财汇报会,充分了解地区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情况,并引导各类机构合规经营。三是对理财产品的发行量进行适当调控和计划。规定理财产品发行量的控制范围,包括时点(月、季、年)以及对应客户的产品发行量的相关要求,适当限制信托类理财产品发行,减少对宏观货币政策的对冲。

  第二,坚决遏制理财产品不正当竞争。金融监管部门需“对症下药”。一是应对理财产品进行收益率管控。为了促进理财产品良性竞争,央行和银监会应对理财产品收益率实施管控,进一步规定产品收益率的具体要求和浮动范围,下限相对保障消费者利益,上限抑制行业不正当竞争。二是要完善网上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规定。网上银行理财销售有规避监管之嫌,应适当细化对网上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操作规定和管理办法。

  第三,严防利用理财业务绕过信贷规模控制。监管部门对银行实行存贷比考核,进行信贷规模管控。同时,针对理财产品推陈出新的各类“招数”,监管部门应不断建立健全理财产品的监管制度,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第四,增强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后劲。一是鼓励银行自主研发理财产品。由于投入到产出时间长,目前各银行自主独立开发理财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大多走混业合作之路,跨领域的理财业务增加了监管难度,监管部门应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银行提升自主研发和产品创新的能力。二是提高专业理财人员职业素质。银行间要搭建理财业务交流平台,聘请各行理财专家定期进行讲座,支持业务人员考取AFP、CFP理财从业资格,提升专业水准。同时强化职业道德,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

  参考文献:

  1.吴燕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及发展趋势浅析[J].现代商业,2010(5).

  2.魏涛.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0(2).

  3.李鹏.商业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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