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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行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2013-08-12 08:45 来源: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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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的下发,自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向全国推开。

  地勘行业该如何应对这次税收改革呢?据了解,地勘行业主要有地质勘查、钻探、测量、物化探、水文、勘察、实验测试等十几个类别,然后又延伸扩展到基础施工、灾害治理、地热、资产租赁、仓储、软件开发等产业。因此,地勘行业几乎涵盖了除广播影视服务外的“部分现代服务业”,地勘主业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中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然而在地勘行业“营改增”的进程中,我们不得不考虑3个问题。

  首先,税率变化对行业的影响。

  地勘行业之前属于营业税纳税范畴,主要是5%和3%两档税率。钻探划分在建筑业,按3%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税率变为6%和17%两档税率,小规模纳税 人按3%征收。也就是说税率比之前提高了,但是“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了,理论上来讲总体税负应该是降低的。

  另外,地勘行业还存在一定比例零税率的情况。地勘单位承担了一部分国家财政投资的地质勘查业务,并有政府财政部门下达的批准文件。这部分财政项目是免税的,即适用零税率。

  其次,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地勘行业具有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主要在野外通过各种工作手段对矿产、地层、岩石、水文等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工作。野外工作除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交通闭塞的特点外,更为重要的是很难取得正规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勘行业的钻探等主要业务大部分都处于人迹稀少的偏远地区,这些地区交通条件非常差,所以多会采取于项目所在地临时聘用民工或外包小工程的方法。找几个当地村民挖槽子、平整地盘等雇工费用在野外最平常不过了,但他们出具不了票据。这就势必造成无法取得可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从而导致了企业税负增加。

  此外,野外发生的道路平整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占用费等在成本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并且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了地勘行业这部分成本不能享有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待遇”。

  最后,“营改增”对地勘单位财务管理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因而,“营改增”后会影响地质勘查业务的价格制定、内部考核体系的制定及财务报表的数据结构。为了更多地取得增值税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财务部门加强对野外项目人员的培训。除了重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还要重视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要安排专人操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开具及认证抵扣工作。

  建立客户台账,把供应商和分包商进行分类,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这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降低税负。

  面对这一系列可能发生的问题,笔者建议地勘企业提升3个方面。

  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转税”准备,确保“营改 增”的顺利、平稳进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行业或政策支持,努力争取符合行业特点的税收优惠。

  二是财务管理要深入到生产、采购、合同管理等各个环节,优先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业务合作,加大取得进项税额的业务比例。充分利用进项税额抵扣来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功效。

  三是实时关注“营改增”的最新动态和过渡政策,与税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野外发生的道路平整费、青苗补偿费、土地占用费等无法取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取得税务部门可抵扣的相关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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