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礼品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稽查案例

来源: 青岛地税 编辑: 2016/07/25 09:32:53 字体:

莱西市某设计院成立于1995年8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地址是莱西市烟台路88号,注册类型为其他内资企业。主营规划设计(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

一、违法事实

该单位2011年度在经营过程中购买实物礼品赠送外单位个人,支出金额共计48745.00元。2012年度在经营过程中购买实物礼品赠送外单位个人,支出金额共计25000.00元。以上支出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以及《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该单位应补扣补缴2011年个人所得税9749.00元,2012年个人所得税5000.00元。

二、处理处罚决定

(一)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的2011年个人所得税9749.00元和2012年个人所得税5000.00元,责令限期补扣补缴。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你单位应扣未扣2011年个人所得税9749.00元和2012年个人所得税5000.00元的行为,分别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为7374.50元。

上述违法事实的处理、处罚意见,我局已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分别进行了送达。

目前本案已执行完毕,执行方式为自动履行。

特此公告。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