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分公司注销,总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 厦门国税 编辑: 2015/01/27 09:27:02 字体:

问:我司为一般纳税人的厦门总公司,分公司为北京的一般纳税人。现分公司准备注销了,总公司这边需要到税务局办理什么手续或者备案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根据《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57号)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分支机构注销税务登记后15日内,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注销情况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办理部门

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全市通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