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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合同法调整范围(02.0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2/02 11:21:24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合同订立

  合同法调整范围

  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法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
提示: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若作为平等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也适用《合同法》
不适用(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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