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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增值税的概念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2/28 14:02:58 字体: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试题•多选题】甲工厂向乙工厂购买了一批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然后将其生产的产品按出厂价销售给批发商丙,丙以批发价销售给零售商丁,丁又以零售价销售给消费者。按照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交易过程中需缴纳增值税的环节有( )。

A.甲乙之间的交易环节

B.甲丙之间的交易环节

C.丙丁之间的交易环节

D.丁向消费者销售的环节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概念。本题四个选项均为销售行为,因此都可以产生“增值额”。

2.我国2009年1月1日后全面改征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除扣除中间产品已纳税款,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从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从而使纳税人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负担增值税。

3.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三种,即税基列举法、税基相减法和购进扣税法。各国最常用的是购进扣税法。

购进扣税法,又称进项税额扣除法、税额扣减法,简称扣税法。其基本步骤是先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得出销项税额,然后再减去同期各项外购项目的已纳税额,从而得出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产出-投入)×税率

=销售额×税率-同期外购项目已纳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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