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单位定期存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08/23 16:39:02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2)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3)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金融机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