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青海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重要通告

来源: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编辑: 2014/04/11 16:51:31 字体:

有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要通告

一、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改为后审方式,即:考试结束后仅对考试合格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报名期间不再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

二、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参加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考试结束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不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报名条件的,不予发放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由青海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