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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 2018/05/03 15:33:15 字体:

辽宁鞍山市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开始发放,考试成绩合格考生需要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等材料,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5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

关于2017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发放的通知

2017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鞍山考区)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后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在验证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生需携带填写完整的《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粘贴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背景无颜色要求)。

(五)、他人(单位)代领:需提供代取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在外地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取证委托书。

二、注意事项

1、2001年及以前取得学历的考生,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2、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和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最后一栏“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中加盖报名时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工作有变动的,可加盖现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在此栏填写本人现无工作单位。

4、此表机打手写均可,若有其它不明之处可取证时现场填写。

请考生于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6月15日,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7号窗口办理(节假日不办公)。联系电话:0412-5541439、5526858

附件:1、《鞍山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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