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广东深圳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复核截止12月15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编辑: 2017/11/17 10:24:33 字体:

广东深圳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需要复查成绩的考生需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写资料申请送达深圳市会计考办。

关于2017年度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复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0 号)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7〕12号)规定,现就将我省市2017年度中、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

三、根据我广东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7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四、我广东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如考生本人对分数提出疑义的,可以查询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各题型得分情况,以及客观题和主观题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考生请我市考生于2017年12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一式两份),送达或邮寄至深圳市会计考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外办事大厅会计窗口)办理成绩复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副楼一楼,邮编:518034,联系电话:0755-83938960。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17年11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