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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练习题:收购人权利义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兰克西 2020/09/23 12:03:58 字体:

青春就是拿来奋斗的!努力就从现在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你要相信功夫不负有心人,赶快打卡学习吧!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C、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D、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 
【解析】
收购人的义务:一是公告义务。在收购过程中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二是禁售义务。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三是锁定义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选项A、选项B的说法不符合规定。 

经济法科目特点

考试时长:120分钟

考试时间:18:00-20:00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考试特点:经济法知识点多、杂、细、枯燥,说是简单,但是真的记忆起来还是比较难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分为两大部分,经济法和税法两部分,经济法部分理解容易、考查直接,只是对考生的记忆力提出了挑战;税法部分考查计算较多,需要考生生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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