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测试: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06 15:59:30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09年6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10年6月30日之前

  B.2010年12月31日之前

  C.2011年6月30日之前

  D.2011年12月31日之前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