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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用益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27 11:22:04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用益物权

  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的物权,称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仅涉及物的使用价值,不包含处分权能。

  2.《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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