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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会计知识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4/08 14:31: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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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知识点:一般情况下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原则

  1.确定购买方

  购买方是指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另一方或多方控制权的一方。

  2.确定购买日

  购买日是购买方获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企业合并交易进行过程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时,形成购买日。有关的条件包括: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按照规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购并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取得相关批准文件是确定购买日的重要因素。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

  (4)购买方已支付了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3.确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发行或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注意问题:

  (1)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4.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分配

  (1)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要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或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在购买日,应当满足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

  (2)企业合并中取得无形资产的确认。

  ①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在其购买日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单独予以确认。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对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应当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

  5.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购买方对于企业合并成本与确认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视情况分别处理:

  (1)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视企业合并方式不同,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予列示的商誉;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是购买方在其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

  商誉在确认以后,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应计提减值准备。

  (2)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上述差额应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利润表中。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上述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合并当期购买方的个别利润表。

  6.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一般应于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企业合并准则中规定应计入合并当期损益,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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