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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契税与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8/01 11:45: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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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契税与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的对比记忆

具体情况
契税征税对象
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不是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3.房屋买卖(含以房产抵债、投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等视同房屋买卖行为)
4.房屋赠与(含获奖、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不是,除此之外均是
赠与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以及公益性赠与、继承不是,上述以外均是
5.房屋交换
是(等价交换免)
是(个人交换居住用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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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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