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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应交税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25 15:03:5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会计知识点

知识点:应交税费

增值税 
1.视同销售问题;2.不予抵扣问题;3.转出多交(未交)增值税。 
消费税 
1.产品销售和视同销售(在建工程);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营业税 
1.提供应税劳务;2.销售不动产;3.出租或出售无形资产。 
资源税 
1.销售或自产自用;2.收购未税矿产品;3.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 
土地
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业务土地增值税预交、销售、补交或退回;2.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在“固定资产”核算与在“无形资产”核算区别。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入“管理费用”。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不通过“应交税费”。 
◇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有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增税、城建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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