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微视频|注会《税法》知识点:税法适用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1/12 14:23:51 字体:

提起税法基本原则,可能很多同学都能掌握。那么税法的适用原则你知道吗?杨老师已经准备好了,赶紧来get知识点吧。

主要内容:税法适用原则

全屏观看效果更佳

老师介绍:

杨军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称税务师)。多家大中型企业高级财税顾问,国内大型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和税收筹划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多年的授课经历和事务所工作的经验,造就了杨老师幽默、亲切的授课风格。清晰、系统的讲解思路,实践和理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他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让你在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案例中,轻松学习税法知识。

视频看完之后,赶紧趁热打铁一起来回顾一下这个知识点吧!

税法适用原则

税法适用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 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保持税法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新法优于旧法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即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即纳税义务的确定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务为准不具备向前的溯及力;
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典型例题】

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在新所得税法实施前的某项偷税行为,在计算该企业应当补缴的税金时按原税法执行,该处理遵循了( )原则。

A.新法优于旧法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C.法律不溯及既往 D.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义务的确定以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务为准,所以企业应该按原税法规定补缴偷漏的税款,遵循了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关注更多

微视频|201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讲解汇总

其他老师免费课程

学习资料免费下载

2017年一次性过六科学员备考经验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