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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答疑精华: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7/06 16:28:50 字体: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

  学员问题:鉴证对象和鉴证对象信息的区别

  回答:鉴证对象信息属于今年教材新变化的内容,下面针对此知识点给考生做个详细介绍——鉴证对象信息是鉴证对象的载体,是鉴证对象的外在表现。比如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中,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是鉴证对象,而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鉴证对象信息。(1)当鉴证对象为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历史或预测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信息是财务报表;(2)当鉴证对象为非财务业绩或状况时(如企业的运营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反映效率或效果的关键指标;(3)当鉴证对象为物理特征时(如设备的生产能力),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有关鉴证对象物理特征的说明文件;(4)当鉴证对象为某种系统和过程时(如企业的内部控制或信息技术系统),鉴证对象信息可能是关于其有效性的认定。通俗的理解:鉴证对象是一个客观事实,而鉴证对象信息是以人类能理解的形式对鉴证对象某方面性质所做的描述。比如某个人的人品就可能成为一个鉴证对象,而大家对其人品的评价就是这个鉴证对象的信息。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的理解,该知识点属于注会《审计》第一章审计概述的内容,正保会计网校注会《审计》辅导老师授课中都讲到过。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一章答疑精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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