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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4年注册会计师合格证领取时间2月10日至3月29日

来源: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辑: 2015/02/13 15:36:16 字体: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领取青海地区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关于颁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的通知》和《关于核发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现将我省合格证书申领及全科合格考生入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证书申领

  (一)专业合格证书及全科合格证申领

  1、已取得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并获得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注协领取合格证书。

  2、不得找人代替领取和办理相关业务。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办理申请全科合格证手续的须提供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姓名或者是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号码)有变更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姓名变更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二、入会

  领取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可选择申请成为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或执业注册会计师。

  (一)申请非执业会员应提交材料:

  1、《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申请表》(1份)(附件1);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1份)(附件2);

  3、全科合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6、最高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学位证等)复印件1份。

  (二)申请称谓执业注册会计师应提交资料: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1份(附件3);

  2、《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1份(附件4);

  3、身份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

  4、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

  5、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及退休、内退等证明原件;

  6、会计师事务所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同时,注册申请人应登录会计行业管理网,提交个人网上注册申请。

  三、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5年2月10日至3月29日

  领取地点:城西区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5室。

  咨询电话:0971-6133965

青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2月10日

  进入官网查看附件>>

  相关链接: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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