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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行政诉讼被告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25 18:08:22 字体:

  【内容导航】

  1.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

  2.具体情形下被告资格的确定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在2015年、2012年、2010年考过单选题和多选题。

  【高频考点】:行政诉讼被告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

  行政诉讼被告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

  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反诉权。

  2.承担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3.有权执行或者改变被诉的行政行为。

  (二)具体情形下被告资格的确定

实施主体

被告

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

文书上署名的机关

行政机关组建并被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

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

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

种类越权

设立该机构或组织的行政机关

 

幅度越权

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

 

权限内

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委托的行政机关
【提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授权,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视为委托

开发区管理机构

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开发区管理机构

 

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

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没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以设立该机构的地方人民政府为被告

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

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

 

其他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职能部门

开发区管理机构

复议的案件

维持原行政行为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改变原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

 

复议机关不作为

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

复议机关

 

 

对原行政行为不服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

有继续行使职权机关

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

 

无继续行使职权机关

其所属的人民政府

 

实行垂直领导的

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

有授权的

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

 

受行政机关委托

委托的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
行业协会

有授权的

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

 

受行政机关委托

委托的行政机关

房屋征收部门

其组织实施的征收、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

 

其委托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

 

许可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对批不批不服一并提起诉讼

上级行政机关和作出许可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被告

 

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初步审查上报,对不予初步审查或不予上报不服

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为被告

 

统一办理时

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

  【提示】“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无效,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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