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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股息红利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21 16:40:26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启程,你是否还在为遇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答而苦恼?为方便学员备考,网校从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华。当然,如果学习中遇到问题,您可以到所报课程的答疑板进行提问,网校老师会及时问您解答!以下是税务师《税法二》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股息红利

  回复: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是站在投资方的角度来说的,属于免税收入,而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得税前扣除,是站在被投资方的角度来说的,应该税后支付,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您也对以上知识点有疑惑,建议您结合课程辅导书再做进一步理解。关于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去网校论坛与各位学友讨论,期待您的参与!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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