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03 17:59:46 字体:

【内容导航】

1.无效法律行为

2.可撤销法律行为

3.效力待定法律行为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在2017年、2016年、2012年考过单选题与多选题。

【高频考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一)无效法律行为

1.效力:自始、确定、当然的不发生固有效力。

2.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且未获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受欺诈、胁迫所实施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5)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7)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可撤销法律行为

1.定义:存在法定的重大瑕疵而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法律行为。

2.类型

(1)重大误解;

(2)—方或第三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提示:第三人实施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

(3)—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

行使期限 一般 主观标准: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
重大误解 主观标准(自己的过错):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3个月内
胁迫 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消灭 放弃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
5年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三)效力待定法律行为

1.定义:是指其法律效力有待第三人以行为使之确定的法律行为。

2.类型:

(1)狭义无权代理;

(2)债务承担;

(3)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待追认行为。

为了能让考生们更加高效地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将持续提供2018年税务师考试练习题及答案,以便大家熟悉税务师考试范围税务师考试题型,省时高效,专心备考。

记考点:【备考攻略】2018税务师思维导图汇总

做习题:2018年税务师考试每日一练      易错题

购课程:拿成绩说话-已过学霸强化阶段同款课程

购教材:梦想成真系列·经典题解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