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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0/05/28 15:16:54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是一场持久战,备考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疑惑。为了帮助大家备考税务师一路畅通,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税务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涉税服务实务》中“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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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增量留抵税额退税额条件是50万来吗?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企业: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先进性制造业:

1.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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