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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农产品进项税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珍 2019/08/20 16:10:09 字体:

2019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在学习《涉税服务实务》的内容以及做《涉税服务实务》考试习题的时候,小伙伴们可能会遇到各种难题,备考的热情难免会受到打击,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答疑板来帮你,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答疑老师们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试题内容: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注意审查是否属于假委托加工

  2.如何纳税

  3.计税依据

  4.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销售的税务处理

  5.账务处理

学员问题:

进项税为什么有时候12%,13%,9%,10%?

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解答: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要根据题目业务发生时间和具体情形判断,如果是2017.7.1日前按照13%计算。如果是2017.7.1日以后,除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3%抵扣外,其他情形购进农产品按照11%抵扣。如果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要按照销售货物的税率确定扣除率。

2018.5.1日开始政策又发生变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019.4.1日开始政策又发生变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的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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