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1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
关于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8月15日公布,目前我省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省将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注册 税务师 |
税法(一) | 140分 | 84分 |
税法(二) | 140分 | 84分 |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分 | 84分 | |
财务与会计 | 140分 | 84分 |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分 | 60分 |
我市报名点全科考试成绩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参加考后预审核:
一、提交材料时间:2014年8月20日至8月2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提交材料地址:韶关市浈江中路9号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人事考试办服务窗口。
三、联系电话:0751-8607083、0751-8602028。
四、提交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条第7款者还须提供税务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条件中免考部分科目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工作简历表及考生承诺书(点击下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由于是预交表,我省的合格标准分数线可能与上一年合格分数线有差异,敬请广大考生留意当年合格标准。对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