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学习小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30日,考试时间为9月20至24日。为了让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备考,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抢先开通(免费试听>>),另外,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具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机构或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律关系的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其具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