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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17日起

2012/01/18  来源: 深圳市考试院  字体:  打印

内容摘要:报名时间为2012年1月17日16:00至2月13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1年2月13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应试人员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7-10天内自行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6月16、1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交费,考后审核的方式。应试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流程,外省市转入应试人员还须提前办好转考手续,否则成绩无法合成,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月17日16:00至2月13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自2011年2月13日17:00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确认。

  报名流程:应试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打印有支付号的《2012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报名后,应试人员要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本年度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需按要求提交此表和相关材料,由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全科成绩合格人员考后审核的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日期、时间及科目

  

日期
时间
科目
6月16日
上午 9:00-11:30
税法(一)
下午13:00-15:30
税法(二)
下午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
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 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余4个科目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除《税收相关法律》科目外,其余4 个科目考试用的草稿纸统一由考场配发,考后收回。

  四、考后资格条件审核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考务文件中对报考条件的要求,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要及时,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其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

  深圳市考试院将在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按照考务文件的相关规定安排对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有提供虚假、无效资历和学历等材料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其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

  五、其它事项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深圳。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应试人员不需前往市考试院领取准考证。必须在考试前7-10天内自行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两证缺一不可)。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证书发放。

  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核者,将发放《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查询。

  (五)考试用书征订。

  考试大纲、指定教材的征订和注册均由深圳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有关事宜请登录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szgs.gov.cn)首页查询。联系电话:83878567。

  附件:相关附件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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