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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31号

颁布时间:2020-04-27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长税三稽公字〔2020〕8031号

 

长春市鸿堔商贸有限公司等3户单位: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281号

电话:0431-80503171

特此公告。

 

附件:

长春市通远达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6MA16XRWNXJ)《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44号.doc

长春市启勋经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6MA0Y63W537)《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43号.doc

长春市鸿堔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220101MA0Y4RU71L)《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长市三税稽强催〔2020〕24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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