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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现,企业接受客户捐赠材料,有专票,企业将捐赠收入计入了资本公积,需要更正企业处理吗?这捐赠用交增值税吗?答案没有用此交增值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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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更正企业处理。企业接受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非计入“资本公积”,账务处理错误,需要调账增加利润。 接受捐赠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接受捐赠直接按照接受捐赠的金额来确定应税收入,不需要再做价税分离。销售货物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通常不包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而接受捐赠的收入,在确定应税收入时直接按收到的金额确认,这个金额包含了增值税,但接受捐赠这一行为本身不涉及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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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两道题都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按照政策年折旧率每年都是相等的。为啥第5题的年折旧率2022年和2023年都是2/8=0.25,第6题2022年的折扣率是2/5=0.4,2023年是2/4=0.5,谢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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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年折旧率的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在第5题里,预计折旧年限为8年,所以不管是2022年还是2023年,年折旧率都是2÷8×100%=0.25。 而第6题,2022年时,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那么2022年的年折旧率就是2÷5×100%=0.4。到了2023年,因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最后两年要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此时还剩下4年的使用时间,所以2023年的年折旧率变为2÷4×100%=0.5。 简单来说,年折旧率是根据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的,第6题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特殊规则,在不同年份预计使用年限的计算有变化,所以年折旧率也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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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格式书写规范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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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分录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账务记录的清晰、准确和合规。以下是书写会计分录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1.借贷方向明确:每笔交易必须同时记录借方和贷方,且借贷金额相等。借方在前,贷方在后。 2.科目名称准确:使用标准会计科目表中的名称,避免随意简化或更改。例如,“银行存款”而不是“银行”。 3.金额精确:金额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保账务数据的准确性。 4.日期和摘要:每笔分录应包含交易日期和简明扼要的摘要,说明交易内容。 5.凭证编号:每张分录应有唯一的凭证编号,便于查询和审计。 6.附件支持:对于复杂的交易,应附上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 7.格式对齐:在借贷金额较多时,借方和贷方的文字和金额需对齐,确保清晰易读。 8.保持会计等式平衡:每笔分录必须保证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确保会计恒等式始终成立。 9.避免错误:定期进行对账和审核,利用会计软件减少人为错误。 10.理解交易实质: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确保分录反映真实业务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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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1)题目的资料2会计分录怎么做?(2)资料3不产生所得税费用的话,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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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资料2的会计分录 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当年确认费用4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2)资料3是否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资料3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年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按折旧方法计算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此,该事项不仅影响所有者权益,还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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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算内部交易折旧的时候,为什么不是140/5*0.5,因为折旧算的是7.1-12.31的期间,这个期间乙公司是按照440来计提折旧的,那么中间的差就是140,而不是100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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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内部交易折旧的调整金额不是140/5*0.5,而是(400-300)/5*6/12=10。 解释: 乙公司取得的固定资产原值是400万元(甲公司售价),而甲公司成本是300万元,内部交易利润为100万元。乙公司按400万元作为原值,按5年折旧,2×24年6月30日取得,当年计提半年折旧,即400/5×6/12=40万元。 但站在合并角度,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应为300万元,因此应按300万元为基础调整折旧,即300/5×6/12=30万元。 内部交易利润100万元对应的多计提折旧为40-30=10万元,因此在计算乙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时,应将这10万元加回。 所以,内部交易折旧调整金额是10万元,而不是140/5*0.5。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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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3,丙持有B商标,为委托方;委托甲企业(持有商标)代加工B电子烟,甲企业分开核算了A和B牌电子烟,为什么甲企业不是纳税人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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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企业不是业务3中B牌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是因为在电子烟消费税征收规定里,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在业务3中,虽然甲企业本身持有A商标,但对于B牌电子烟,甲企业只是代加工方,不持有B商标。甲企业按丙企业的要求生产B牌电子烟,生产出来后贴上丙企业所持有的B商标,这其实是把电子烟卖给丙企业。所以这部分B牌电子烟的消费税应由持有商标的丙企业承担,甲企业不承担这部分的纳税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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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3,丙持有B商标,为委托方;委托甲企业代加工B电子烟,甲企业分开核算了A和B牌电子烟,为什么甲企业不是纳税人呢?是因为批发企业和批发企业之间销售不纳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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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甲企业不是纳税人是因为它只是代加工企业,而电子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持有商标的企业。 解释: 在代加工业务中,甲企业只是按照丙企业的委托要求生产B牌电子烟,并将产品销售给丙企业(持有B商标)。根据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持有电子烟商标的企业,而不是代加工企业。因此,甲企业虽然取得了30万元的销售额,但因为其不持有B商标,这部分销售额的消费税应由丙企业承担。 丙企业作为持有B商标的一方,在将B牌电子烟销售给丁烟草批发企业时,需自行申报并缴纳消费税。甲企业仅作为代加工方,不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 总结:甲企业不是纳税人,是因为它不持有B商标,消费税由持有商标的丙企业承担。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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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1)题目的资料2会计分录怎么做?(2)资料3不产生所得税费用的话,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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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资料2的会计分录 资料2是长江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授予100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当被激励对象为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时,有权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长江公司1万股股票,公司当年确认该股票期权费用400万元。这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 借:管理费用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 ###(2)资料3是否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资料3是长江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建筑物用于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3年年末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0万元,假定税法上允许该投资性房地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但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情况不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该事项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进而影响所得税费用。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增加了350万元,而计税基础是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的,与账面价值产生了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所以该事项不仅影响所有者权益,还会影响所得税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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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几套模拟试卷刷一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法律,推荐一下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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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推荐你使用税务师《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它由专业老师主编,其中《财务与会计》是赵玉宝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武劲松老师。 这套书是“梦想成真”辅导丛书之四,内含8套试卷,分为5套模拟试卷和3套临门模考试卷。每套试卷按考试要求设置题型题量及出题方向,能帮你检测真实水平,临考前高效查漏补缺。出题在形式、题量、知识点分布等方面贴合真实考试,通过自测可熟悉出题思路和考查方向,及时弥补知识漏洞,还能训练对考试时间的把握,加强做题速度。 使用时,5套模拟试卷可深度覆盖重要知识点,查找疏漏;3套临门模考试卷紧跟趋势,进行预判。答案解析设有“得分关键”模块,助你把握考试方向,迅速找到解题思路,提高解题速度。现在处于冲刺备考阶段(10月至考前),正适合使用。你可以免费试读,了解图书内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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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2025年什么时候考试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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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5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5日和16日,这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年仅安排一次,考生需提前做好备考规划。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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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般性税务处理,甲公司资产转让所得中的64000万是怎么来的?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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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0000万股股权,将其中80%股权让乙公司收购,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计税基础为8元。 甲公司转让的股权数量为10000×80%=8000万股,那么这部分股权对应的计税基础总额就是8000×8=64000万元,所以甲公司资产转让所得计算时的64000万就是这样来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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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司车间在建工程领用材料15万,错误分录: 借方:生产成本 169 500 贷方:原材料 15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转出)19500 该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原材料,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 调整错账时,为什么有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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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原材料、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原本用于车间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在建工程”,但错误地计入了“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是核算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错误计入生产成本后,随着生产流程,这部分错误成本会有一部分流入到产成品中,产成品对应的会计科目就是“库存商品”。所以在调整错账时,需要对“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进行调整,以纠正错误的成本归属,使成本归类正确。 调整分录如下: ``` 借:在建工程169500 贷:生产成本169500 借:在建工程169500 贷:库存商品169500 ``` 第一笔分录将错误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调整到“在建工程”;第二笔分录将可能流入“库存商品”的错误成本也调整到“在建工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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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是什么时候计入预收账款什么时候计入合同负债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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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建造合同,收到预收的工程款应使用“合同结算”科目;而如果是一般的安装或劳务合同,则应使用“合同负债”。另外,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应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正式成立后,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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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500题目,23页,141题第3问,期间费用和税金不税务开发成本是吗?第4小问,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为什么不要乘以80%。谢谢老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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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7: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不需要乘以80%。以下是具体解释: 1.期间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是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与开发进度或销售比例无关。因此,无论开发的是80%还是100%,这些费用都是实际发生的,不需要按比例分摊。 2.税金及附加是基于应纳税额计算的:税金及附加(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根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而应纳增值税额是基于整个项目的销售额和成本计算的。因此,这些税费是针对整个项目的,而不是按销售比例计算的。 3.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与土地或开发相关的成本(如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是针对整个土地或项目的,因此需要根据实际开发比例(如80%)进行分摊,以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 总结: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是实际发生或基于整个项目计算的,因此不需要乘以80%,而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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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者再什么情况下不允许扣除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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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下几种情况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不允许扣除: 1.对于企业来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不含增值税)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做扣除。 3.企业所得税中,在股权转让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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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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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是:它们都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在涉及非居民企业或个人取得时,通常需要在中国境内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此外,这些收入的所得来源地通常以支付地为准。例如,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支付的,那么该收入的所得来源地即为中国。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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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下企业为全体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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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一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则不能扣除。例如企业于2024年12月为全体30名职工家庭财产支付商业保险费,每人1000元,合计30000元,这种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就不得在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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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8套卷卷569题,选项D为什么不对呀,业务(3)不是开了发票了吗,开了发票不是可以入开发成本作为扣除项目了吗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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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质量保证金若要作为开发成本扣除,不仅需要开具发票,还得满足已实际支付这一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实际发生的成本才能作为扣除项目,质量保证金必须在实际支付后,凭有效凭证才可纳入开发成本并在土地增值税中扣除。所以仅开了发票,若质量保证金未实际支付,是不能作为开发成本扣除的,因此选项D不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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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企业(白酒制造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权益法核算),2024年丙企业净利润200万,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00万元,两企业均是非上市居民企业,假设乙企业2024年销售收入970万,实际发生广告费200万,则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应该如何调整,为什么答案的销售收入是(970+30)*15%,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不应该是用970*15%,上述题干乙企业是白酒制造业,并不是从实股权投资的企业,为什么销售收入要加上分配现金股利的30万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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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4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乙企业是白酒制造业,其主营业务收入为970万元,但根据税法规定,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企业,其取得的投资收益(如现金股利)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不计入销售收入。然而,如果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并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应计入销售收入。 在本题中,乙企业持有丙企业30%股权并采用权益法核算,说明对丙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权益法核算原则,乙企业应按持股比例确认丙企业的净利润份额,即200万元×30%=60万元。这60万元应计入乙企业的销售收入,用于计算广告费扣除限额。 因此,乙企业的销售收入应为97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0万元(应享有的丙企业净利润份额)=1030万元。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030万元×15%=154.5万元。 乙企业实际发生的广告费为2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200-154.5=45.5万元)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总结:广告费扣除限额的计算需考虑权益法下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净利润份额,因此销售收入为(970+30×200%)=1030万元,广告费扣除限额为1030×15%=154.5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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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加计扣除的行业和比例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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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1: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下是一些: 1.文创产品设计服务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包括邮政服务、现代服务、电信服务和生活服务。 2.一般企业研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00%(未形成无形资产)/200%(形成无形资产)。 3.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为120%(未形成无形资产)/220%(形成无形资产)。 4.集成电路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5.工业母机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6.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7.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通住宅项目加计扣除比例一般为20%;非普通住宅项目,如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加计扣除比例通常为10%;保障性住房等特定项目可能达到3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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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作业场所,不应该是350+1400吗,为什么是1400+1400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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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4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是因为B作业场所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且存在两处噪声超标,按照环境保护税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要按照两个单位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时,需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 B作业场所存在超标1-3分贝和超标7-9分贝两种情况,超标7-9分贝对应的税额1400元比超标1-3分贝对应的350元高,所以应按照1400元来计算。由于题目中未提及超标天数不足15天需减半计算的情况(实际为14天,应减半,但这里先解释为何不是350+1400),因此两处超标分别按1400元计算,合计为1400+1400,而不是350+1400。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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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哪里错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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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是错误的。 原因解释: 当纳税人将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时,根据资源税的相关规定,准予扣减的外购原矿购进金额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即外购原矿购进金额×本地区原矿适用税率÷本地区选矿适用税率)。在计算当期应税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时,可以扣减这部分金额,如果当期扣减不完,可以结转到下期继续扣减。 因此,选项C中“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是正确的;而选项D中“当期不足扣减的,不得结转下期扣减”是错误的。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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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为什么180-8-2,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可以不算做销售额吗?除了这两个还有什么不算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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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2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可以不计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和一些特定的费用。如果运输费用和装卸费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凭据(如增值税发票),就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因此不计入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除了运输费用和装卸费,以下费用通常也不计入资源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款; 2.代收代缴的税费; 3.与销售行为无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费、管理费等)。 这些费用在计算资源税时可以扣除,前提是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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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题目中是甲向乙支付货款,选项C说华和周对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是乙并没有债务呀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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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8: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如华某和周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特征。即使在题目中,乙有限合伙企业目前没有实际的债务,但只要华某和周某是普通合伙人,他们就始终承担这种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乙企业产生债务,华某和周某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而不仅仅是他们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如甲公司)则仅以其出资额为限,不涉及个人财产。因此,选项C正确描述了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属性。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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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坑位费,和提成都属于服务费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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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8:1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直播带货坑位费属于广告服务,销售提成属于佣金,而广告服务和佣金都属于服务的范畴,所以支付的直播带货坑位费和销售提成可以说都属于服务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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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选项A说管制是最轻的一种主刑,那还有拘役呢?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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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2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我国刑罚体系里,管制和拘役都属于主刑,但管制是最轻的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从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来看,管制对罪犯的限制相对宽松,罪犯仍可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还可同工同酬;而拘役是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将其关押在特定场所进行改造。所以,管制在主刑中属于最轻的,选项A表述无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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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选项E为什么不对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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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1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选项表述是正确的。 根据相关规定,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所以“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的出资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这一说法无误。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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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消费税和增值税哪些情况视同销售,是以最高价计税还是平均价计税?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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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7:0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消费税和增值税在视同销售的处理上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1.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赠送、投资、分配利润等非销售用途时,视同销售。 -外购货物用于上述用途时,一般不视同销售,但企业所得税可能视同销售。 -计税依据: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同类平均价;无同类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消费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赠送、投资、分配利润等非销售用途时,视同销售。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上述用途时,一般不视同销售。 -计税依据:消费税中,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赠送等用途时,通常按最高销售价格计税,这是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总结: -增值税视同销售时,按平均价或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消费税视同销售时,自产品用于赠送等用途,按最高价计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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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中的其它业务收入40万和其他业务成本30万是怎么得出来的?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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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6: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年初与甲企业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期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3年不含税租金共计60万元,该笔租金于2024年3月1日一次性收到,企业一次性全额计入营业收入。 按照权责发生制,2024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60÷3=20\)万元,而企业一次性确认了60万元,多确认了\(60-20=40\)万元,所以要冲减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 相应的,成本也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分摊。3年租金对应的营业成本及费用为45万元,那么每年应分摊的成本为\(45÷3=15\)万元,企业一次性结转了45万元,多结转了\(45-15=30\)万元,所以要冲减其他业务成本30万元。 差错更正分录如下: ``` 借:其他业务收入400000 贷:预收账款400000 借:累计折旧300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300000 ```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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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这些人员是农民工,没缴纳社保,但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这种属于退休人员么?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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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8 16:2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这些人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即使没有缴纳社保,也属于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与是否缴纳社保无关,而是依据性别、岗位性质等确定。例如,男性一般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管理或技术岗位为55周岁。只要达到相应年龄,就视为达到退休条件。 不过,由于未缴纳社保,他们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希望享受养老待遇,需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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