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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这一题为什么选择a呢,25年购入的新能源不是只有3万的免税额吗,超过3万元缴纳的那部分税款不可以申请退换车辆购置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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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4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选A是因为在2025年,新能源汽车是有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对于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这意味着在这个时间段内购买新能源货车,本身就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既然没交税,也就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情况,所以A选项说法错误。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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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题为什么只以30万作为计税基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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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1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计算2024年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只以该合伙企业30万元的经营利润作为计税基础,是因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需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给合伙人,并以合伙人的份额为基础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根据题目描述,李某持有合伙企业50%的份额,因此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为30万元×50%=15万元。这是李某的经营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题目中提到合伙企业留存利润20万元,但留存利润属于企业留存部分,并未实际分配给合伙人,因此不计入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李某实际分得的利润为5万元,但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以其应分得的经营利润(15万元)为基础,而非实际分配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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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的答案,是不是算错了,为什么装修材料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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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4: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答案没有算错。甲公司购进写字楼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是因为购进写字楼及其装修属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在该业务里,写字楼80%用作运输部办公室,20%用作驾驶员培训部办公室,但根据规定,对于兼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所以,业务(2)中购进写字楼及其装修的进项税额24.5万元(18+6.5)可以全额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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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选项B为什么是终值,再怎么解释,他也应该是个现值才对吧?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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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年金净流量的计算应基于现值,而不是终值。 年金净流量法的核心是将项目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与原始投资额的现值进行比较,从而得出一个等效的年金金额。因此,年金净流量的计算公式是:年金净流量=净现值/年金现值系数。这里的“净现值”是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与原始投资额现值的差额,而年金现值系数用于将这个差额转化为等效的年金金额。 如果使用终值计算,就偏离了年金净流量法的初衷,因为终值无法直接反映当前的价值,也无法用于衡量项目的实际盈利能力。因此,年金净流量法应基于现值,而不是终值。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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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免税项目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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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3:2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您明确一下问题哦,比如是想问某个具体业务是不是免税项目,还是关于免税项目的其他方面呢,这样我才能更准确地为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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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题550的第486题,老师好,可以做一下资料3和资料4的分录我看看吗?然后老师我不太明白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针对资料4为什么是加回60,是因为这个利润是针对680算的而不是针对620算的吗?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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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2:1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资料3分录 借:固定资产350 贷:银行存款350 借:管理费用等5.6 贷:累计折旧5.6 税务处理上,该设备可一次性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50-5.6)×15%]51.66 贷:所得税费用51.66 资料4分录 2022年末确认预计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680 贷:预计负债680 2023年3月5日判决后: 借:预计负债680 贷:其他应付款62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6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60×15%)9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9 关于计算所得税费用时针对资料4加回60,是的,2022年末按680确认了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减少了会计利润。但实际判决赔付620,多确认了60的损失。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把多扣的这60加回来,以正确计算所得税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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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550,235题中销项税额为啥不算上业务6的1.3?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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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2:0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业务6属于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而销项税额是针对一般计税方法下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进行计算的。简易计税方法下,直接计算应交增值税,不涉及销项税额的计算。因此,题目中要求计算销项税额合计时,业务6的1.3万元不纳入计算范围。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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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分为流动资产减值(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和非流动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损失测试法),可以这么理解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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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5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不能这样理解。 对于应收账款,以及金融资产中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该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而对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及成本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其发生的减值,应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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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1,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答案中为什么业务7中.42万不算在里面计算,它也属于免税项目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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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4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为支援灾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无需视同销售,不缴纳增值税,不是免征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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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2,装修材料不应该按照比例来抵扣进项税额吗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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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4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应该按照比例分摊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装修写字楼的材料用于不同用途的区域,其中80%用于运输部办公室(一般计税项目),20%用于驾驶员培训部办公室(可能适用简易计税或免税项目)。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用于不同用途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使用比例进行分摊。 因此,装修材料的进项税额6.5万元应按80%和20%的比例分摊,运输部可抵扣5.2万元(6.5×80%),驾驶员培训部对应的0.78万元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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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4,五辆车子留作企业管理部门自用,不是视同销售吗,是不是用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才能是视同销售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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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业务4里将五辆自产B型乘用车留作企业管理部门自用,在增值税上不视同销售,但在消费税上视同销售。 并非只有用作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分配、赠送才属于视同销售。增值税方面,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属于内部使用,没有对外销售,所以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方面,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性用途(如管理部门自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实质转移,离开了生产环节,因此需视同销售处理。B型乘用车属于消费税的应税项目,需在移送使用时按视同销售的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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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6)计算增值税的时候,进项税额为什么只有1*13%,而不是2*13%+1*13%,材料成本的进项不应该也能结转吗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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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这个业务中,进项税额只有$1×13\%$而不是$2×13\%+1×13\%$,是因为这里的材料成本$2$万元是委托方之前购进原材料时产生的成本,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在购进原材料时就已经进行了抵扣,不需要在委托加工环节再次计算抵扣。 而支付给加工方$B$公司的$1$万元加工费,属于本次委托加工业务新产生的费用,按照规定,取得受托方开具的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证)后,这部分加工费对应的进项税额$1×13\%$可以在当期进行抵扣。所以在计算该委托加工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只考虑加工费对应的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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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现,企业接受客户捐赠材料,有专票,企业将捐赠收入计入了资本公积,需要更正企业处理吗?这捐赠用交增值税吗?答案没有用此交增值税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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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1:3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需要更正企业处理。企业接受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非计入“资本公积”,账务处理错误,需要调账增加利润。 接受捐赠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时,接受捐赠直接按照接受捐赠的金额来确定应税收入,不需要再做价税分离。销售货物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通常不包含增值税,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而接受捐赠的收入,在确定应税收入时直接按收到的金额确认,这个金额包含了增值税,但接受捐赠这一行为本身不涉及缴纳增值税。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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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两道题都用的是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按照政策年折旧率每年都是相等的。为啥第5题的年折旧率2022年和2023年都是2/8=0.25,第6题2022年的折扣率是2/5=0.4,2023年是2/4=0.5,谢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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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法中年折旧率的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在第5题里,预计折旧年限为8年,所以不管是2022年还是2023年,年折旧率都是2÷8×100%=0.25。 而第6题,2022年时,预计使用年限是5年,那么2022年的年折旧率就是2÷5×100%=0.4。到了2023年,因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在最后两年要改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此时还剩下4年的使用时间,所以2023年的年折旧率变为2÷4×100%=0.5。 简单来说,年折旧率是根据预计使用年限来计算的,第6题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的特殊规则,在不同年份预计使用年限的计算有变化,所以年折旧率也不同。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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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格式书写规范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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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31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分录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确保账务记录的清晰、准确和合规。以下是书写会计分录时需要注意的要点: 1.借贷方向明确:每笔交易必须同时记录借方和贷方,且借贷金额相等。借方在前,贷方在后。 2.科目名称准确:使用标准会计科目表中的名称,避免随意简化或更改。例如,“银行存款”而不是“银行”。 3.金额精确:金额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确保账务数据的准确性。 4.日期和摘要:每笔分录应包含交易日期和简明扼要的摘要,说明交易内容。 5.凭证编号:每张分录应有唯一的凭证编号,便于查询和审计。 6.附件支持:对于复杂的交易,应附上相关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 7.格式对齐:在借贷金额较多时,借方和贷方的文字和金额需对齐,确保清晰易读。 8.保持会计等式平衡:每笔分录必须保证借方总额等于贷方总额,确保会计恒等式始终成立。 9.避免错误:定期进行对账和审核,利用会计软件减少人为错误。 10.理解交易实质: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选择正确的会计科目,确保分录反映真实业务情况。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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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1)题目的资料2会计分录怎么做?(2)资料3不产生所得税费用的话,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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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2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资料2的会计分录 授予员工股票期权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当年确认费用40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2)资料3是否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资料3中,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年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按折旧方法计算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此,该事项不仅影响所有者权益,还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影响所得税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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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请问老师,算内部交易折旧的时候,为什么不是140/5*0.5,因为折旧算的是7.1-12.31的期间,这个期间乙公司是按照440来计提折旧的,那么中间的差就是140,而不是100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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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10:0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内部交易折旧的调整金额不是140/5*0.5,而是(400-300)/5*6/12=10。 解释: 乙公司取得的固定资产原值是400万元(甲公司售价),而甲公司成本是300万元,内部交易利润为100万元。乙公司按400万元作为原值,按5年折旧,2×24年6月30日取得,当年计提半年折旧,即400/5×6/12=40万元。 但站在合并角度,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应为300万元,因此应按300万元为基础调整折旧,即300/5×6/12=30万元。 内部交易利润100万元对应的多计提折旧为40-30=10万元,因此在计算乙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时,应将这10万元加回。 所以,内部交易折旧调整金额是10万元,而不是140/5*0.5。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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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3,丙持有B商标,为委托方;委托甲企业(持有商标)代加工B电子烟,甲企业分开核算了A和B牌电子烟,为什么甲企业不是纳税人呢?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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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55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企业不是业务3中B牌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是因为在电子烟消费税征收规定里,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只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不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在业务3中,虽然甲企业本身持有A商标,但对于B牌电子烟,甲企业只是代加工方,不持有B商标。甲企业按丙企业的要求生产B牌电子烟,生产出来后贴上丙企业所持有的B商标,这其实是把电子烟卖给丙企业。所以这部分B牌电子烟的消费税应由持有商标的丙企业承担,甲企业不承担这部分的纳税义务。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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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3,丙持有B商标,为委托方;委托甲企业代加工B电子烟,甲企业分开核算了A和B牌电子烟,为什么甲企业不是纳税人呢?是因为批发企业和批发企业之间销售不纳税吗?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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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52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甲企业不是纳税人是因为它只是代加工企业,而电子烟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持有商标的企业。 解释: 在代加工业务中,甲企业只是按照丙企业的委托要求生产B牌电子烟,并将产品销售给丙企业(持有B商标)。根据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持有电子烟商标的企业,而不是代加工企业。因此,甲企业虽然取得了30万元的销售额,但因为其不持有B商标,这部分销售额的消费税应由丙企业承担。 丙企业作为持有B商标的一方,在将B牌电子烟销售给丁烟草批发企业时,需自行申报并缴纳消费税。甲企业仅作为代加工方,不承担消费税纳税义务。 总结:甲企业不是纳税人,是因为它不持有B商标,消费税由持有商标的丙企业承担。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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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1)题目的资料2会计分录怎么做?(2)资料3不产生所得税费用的话,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吗?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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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资料2的会计分录 资料2是长江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授予100名管理人员股票期权,当被激励对象为公司连续服务满2年时,有权以每股5元的价格购买长江公司1万股股票,公司当年确认该股票期权费用400万元。这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 借:管理费用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 ``` ###(2)资料3是否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资料3是长江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购入一栋建筑物用于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3年年末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50万元,假定税法上允许该投资性房地产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但公允价值变动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种情况不是只产生所有者权益。 该事项会产生暂时性差异,进而影响所得税费用。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增加了350万元,而计税基础是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的,与账面价值产生了差异,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 所以该事项不仅影响所有者权益,还会影响所得税费用。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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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几套模拟试卷刷一下,财务与会计和涉税服务法律,推荐一下
卫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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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推荐你使用税务师《最后冲刺8套模拟试卷》。它由专业老师主编,其中《财务与会计》是赵玉宝老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是武劲松老师。 这套书是“梦想成真”辅导丛书之四,内含8套试卷,分为5套模拟试卷和3套临门模考试卷。每套试卷按考试要求设置题型题量及出题方向,能帮你检测真实水平,临考前高效查漏补缺。出题在形式、题量、知识点分布等方面贴合真实考试,通过自测可熟悉出题思路和考查方向,及时弥补知识漏洞,还能训练对考试时间的把握,加强做题速度。 使用时,5套模拟试卷可深度覆盖重要知识点,查找疏漏;3套临门模考试卷紧跟趋势,进行预判。答案解析设有“得分关键”模块,助你把握考试方向,迅速找到解题思路,提高解题速度。现在处于冲刺备考阶段(10月至考前),正适合使用。你可以免费试读,了解图书内容。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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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2025年什么时候考试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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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9:2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25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5日和16日,这是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年仅安排一次,考生需提前做好备考规划。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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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一般性税务处理,甲公司资产转让所得中的64000万是怎么来的?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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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甲公司持有丙公司10000万股股权,将其中80%股权让乙公司收购,收购日丙公司每股资产计税基础为8元。 甲公司转让的股权数量为10000×80%=8000万股,那么这部分股权对应的计税基础总额就是8000×8=64000万元,所以甲公司资产转让所得计算时的64000万就是这样来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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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司车间在建工程领用材料15万,错误分录: 借方:生产成本 169 500 贷方:原材料 15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转出)19500 该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原材料,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 调整错账时,为什么有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呀?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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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5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企业各期生产销售均衡,原材料、产成品都有一定数量的余额。原本用于车间在建工程领用的材料应计入“在建工程”,但错误地计入了“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是核算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错误计入生产成本后,随着生产流程,这部分错误成本会有一部分流入到产成品中,产成品对应的会计科目就是“库存商品”。所以在调整错账时,需要对“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进行调整,以纠正错误的成本归属,使成本归类正确。 调整分录如下: ``` 借:在建工程169500 贷:生产成本169500 借:在建工程169500 贷:库存商品169500 ``` 第一笔分录将错误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调整到“在建工程”;第二笔分录将可能流入“库存商品”的错误成本也调整到“在建工程”。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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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项是什么时候计入预收账款什么时候计入合同负债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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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8:07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建造合同,收到预收的工程款应使用“合同结算”科目;而如果是一般的安装或劳务合同,则应使用“合同负债”。另外,以履约义务相关性为前提,当预收款尚未被企业收取时,如果能够认定企业对这笔款项有无条件收取的权利,企业应确认合同负债。“预收账款”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可作为预收账款,合同正式成立后,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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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二500题目,23页,141题第3问,期间费用和税金不税务开发成本是吗?第4小问,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为什么不要乘以80%。谢谢老师!
小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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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7:4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不需要乘以80%。以下是具体解释: 1.期间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是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与开发进度或销售比例无关。因此,无论开发的是80%还是100%,这些费用都是实际发生的,不需要按比例分摊。 2.税金及附加是基于应纳税额计算的:税金及附加(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是根据应纳增值税额计算的,而应纳增值税额是基于整个项目的销售额和成本计算的。因此,这些税费是针对整个项目的,而不是按销售比例计算的。 3.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与土地或开发相关的成本(如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是针对整个土地或项目的,因此需要根据实际开发比例(如80%)进行分摊,以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成本。 总结:期间费用和税金及附加是实际发生或基于整个项目计算的,因此不需要乘以80%,而开发成本需要按比例分摊。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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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三者再什么情况下不允许扣除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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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6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下几种情况租金、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不允许扣除: 1.对于企业来说,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扣除。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不含增值税)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做扣除。 3.企业所得税中,在股权转让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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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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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6:50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租金、利息、股息红利、特许权使用费这三者共同的规定是:它们都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在涉及非居民企业或个人取得时,通常需要在中国境内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此外,这些收入的所得来源地通常以支付地为准。例如,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支付的,那么该收入的所得来源地即为中国。 祝您学习愉快!
阅读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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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下企业为全体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范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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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33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一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规定的商业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则不能扣除。例如企业于2024年12月为全体30名职工家庭财产支付商业保险费,每人1000元,合计30000元,这种为职工个人支付的家庭财产保险,就不得在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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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答案里面出来一个63.14是怎么计算来的?
暖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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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9 00:01
#税务师#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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