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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咨询一下你,打比方说公司现在净资产他有一千万,然后他减掉了实收资本200万,现在未分配利润有八百万的话有三个股东大股东是法人占80%,其中两个股东占20%的股权,他们俩想要转股出去员工代持,但是他们没有钱交转股个税,可不可以公司先分红后给他们等他们有钱交转股个税了再来转股,比方说现在账上800万的未分配利润先分红给这两个股东50万,交个20%的分红个税,然后分红后账上还有750万未分配利润,他这边再来转股的话,他两个股东一共占20%,那他是不是又要按这个800万减掉分红走的50万等于750万的未分配利润所占的20%再交20%的个税才能转股。如果分红只分给这两个占20%的股东不分给占80%的法人股东可以吗?现在面临股东没钱交转股个税,所以想先分红再转股[捂脸]
丁小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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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18 18:07
#税务师#
您好!分红的话公司是要把个税扣除后再给股东的,第二次分红是又要按照750万的比例来交个税的, 分红只给20%股东,这个只要股东同意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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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销货物,这个为啥视同销售
李老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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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6 11:48
#税务师#
因为代销的话,别人是要给你出具票据的,所以你要再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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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和D不理解,劳务之债必须义务人新自履行?
立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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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25 22:37
#税务师#
同学你好 D答案: 性质上不可以抵消。意思是两种债务在性质上不同,也就是相对应价值不一样。这样我们就不可以进行抵消债务。比方说我们是工人,甲方和乙方,他们之间有债务。我们给甲方或者乙方干活,这个债务甲方和乙方抵消了。那么我们工人工资谁给,这样就是矛盾事情。这样债务抵消我们工人就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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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题集使用,题答对一次自动消除,能不能设置不自动消除,因为有的时候答对一次不代表会了,而是能够设置多答对几次再消除,或者是自己手动移除移除
法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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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5 10:53
#税务师#
感谢对网校的支持,我们会将您的建议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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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minshifalv事实和falv行为的区别?分不清
法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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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3 21:18
#税务师#
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行为分为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不是一个意思。注意区分。 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比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遗赠这些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继承、拾得遗失物、发现隐藏物、善意取得等。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主要区别在于: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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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消费税是价内税吧, 那增值税税计税基础里是不是应含消费税。 为啥组价的时候,要把消费税含进来, 像图片这种又不用含
夕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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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07 10:48
#税务师#
同学您好,请稍等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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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讲义在哪里可以买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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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5 21:31
#税务师#
同学您好,会计问仅帮助大家解决财会问题;学习账号,权限或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客服老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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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4滴6滴8题需要步骤谢谢
法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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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5 23:14
#税务师#
第4题:按照偶然所得征税,全额征税没有扣除,税率20% 第6题:按照稿酬所得征税。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8题: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面是公式,您自己代入数字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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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只要是通过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捐赠就可以税前扣除,还是有什么要求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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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6/25 18:43
#税务师#
只要是通过慈善组织的公益性捐赠,并取得捐赠票据,就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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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抵扣进项税额=5.85+4x9%+1x9%x(1-20%)+22x9%x(1-20%)+3.20-1.3-0.26-0.065=9.44 (万元) 这个答案里面的3.20怎么来的????
玲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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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21 16:32
#税务师#
您好 请问您的题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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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刷550,105页,421题。不懂题目,麻烦老师详细讲解一下这道题。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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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14 07:24
#税务师#
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200万元并未取得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因此为交易价格的抵减,2021年度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900×(1-200/2000)=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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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般纳税人,现申报印花税,按次的,20多万销售,是否减半征收?
税剑法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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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09 16:21
#税务师#
您好,如果所得税去年汇算是小微标准(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等条件),可以享受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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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第1条:佣金、咨询费都是作为减项的,为什么佣金是作为减项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中反映,而咨询费则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再说,讲义第1条中“咨询费”与第5条(1)中的“咨询费”有什么区别?怎么一个咨询费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中反映,另一个“咨询费”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财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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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0/06 15:12
#税务师#
可以这样理解,佣金是由于发行这次股票而支付的,可以理解为是增量费用,所以是按照净额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中列示。 发行费用是无论哪次发型股票都需要支付的,不是增量的,所以是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值的支付 您讲义中的图片拍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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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这个题预计负债金额为什么不是减去若销售获得的6万,就选24000,为什么答案是8万?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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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02 20:34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本题如果继续执行合同,那么损失额=[4500-(4200-100)]*100=40 000 如果不执行合同,要支付违约金,那么损失额=4200*100*20%=84 000,同时产品会在市场上销售,获利=(5200-100-4500)*100=60000,最终预计总损失=84000-60000=24000 因此大山公司会选择不执行合同。要根据违约金的金额84000确认预计负债【即本题答案是A】,同时存货没有减值,不用计提减值准备。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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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解析说合理损耗入成本,但是计算的时候没有加进去,看下答案是不是错了
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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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1 17:38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这里购买价款80万元,是已经包含了合理损耗的,因为合理损耗计入产品成本,所以不用再将其剔除,也不用再将其加上。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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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的计算不明白为什么是/0.9呢
郭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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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7/17 08:39
#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相关费用占整个研发费用的10%,那么不考虑其他相关费用的前面几项就是总额的90%。用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90%,就计算出全部的研发费用,然后乘以10%就是其他相关费用。 就是一个单纯的数学换算问题,我们也可以直接记公式就行。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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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用于集体福利不是进项转出吗,为什么是视同销售
小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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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5/08 14:51
#税务师#
您好,这个不是外购的,他是摩托车厂,是自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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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现金股利有利于改善企业长短期资金结构,这句话怎么理解
杨沛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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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4/24 09:09
#税务师#
您好,同学,发放现金股利会使得资产、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是可以调整长短期资金结构的。一般会使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增加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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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法人股东,股东变更了,要交税吗?
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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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9 16:46
#税务师#
您好,股权转让涉及到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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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数电发票有单张有限额吗
venus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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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9 16:51
#税务师#
学你好,数电发票按月控总额度,单张无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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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调整利润总额的时候答案里包括了补缴的附加税费,为什么不包括补缴的增值税?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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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10 16:19
#税务师#
同学你好,请稍等我看下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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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课的时候说小企业企业所得税是5%,为什么您回复是20%呢
艳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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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5 12:55
#税务师#
您好,小微企业利润300万内是按5%,这个老师应该是没回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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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公司开的住宿费,我们公司需要交印花税吗?如果需要,是什么税目
文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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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3/04 15:24
#税务师#
平时的住宿,实际中公司不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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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35万元。 (2)购进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标有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2.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12万元。 (4)转让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7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写字票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根据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求该公司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王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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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1/04 17:38
#税务师#
进项2=3.9万,进项3=2.18/1.09*0.09=0.18万,其他是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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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B两家子公司,A.B工资合并在A公司发放并申报,A公司都给记成本了,但B每月将工资款转到A公司,两家均挂往来科目,现在A公司可以开服务费发票给B公司吗?这样A做收入,B做费用?(1-12合并在12月份一起开会有税务风险吗?)
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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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2/11 14:49
#税务师#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金额大吗?金额大的话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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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环保节能设备如果是普票的话,算那个抵扣的税额,是10%。是按票价一起来算?
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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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9 12:49
#税务师#
同学您好。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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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涉及哪些税种及税率?
小宝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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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11/14 15:41
#税务师#
房地产开发涉及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增值税、城面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诸多税费。对这些税费我们概述如下: 1.契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市场价格或差额,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3)税率:3%~5%。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除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外,不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是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土地受让者时,要缴纳契税。 (6)涉税阶段:主要是土地取得环节。 2.城镇土地使用税 (1)纳税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3)适用定额: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①大城市1.5~30元;②中等城市 1.2~24元;③小城市0.9~18元;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和地价水平等,合理划分本地区的土地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每一等级土地的具体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济发地区和城市中心区,原则上应按税额幅度的上限确定适用税额标准。经济发达地区需突破税额幅度上限进一步提高适用税额标准,须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后缴纳土地使用税,要首先了解当地政府制定的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及征收方式。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土地,都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涉税阶段:建设环节、销售环节。 3.耕地占用税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2)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3)适用定额: ①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50元; ②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40元;③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30元;④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25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见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效型人可以在 50%的税额度征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古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迁,新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的的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的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4)征收机构: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占用耕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时,均要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和规定的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6)涉税阶段:主要是土地取得环节。 (7)税务管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以下简称《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4.印花税 (1)纳税人: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2)应税对象: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3)计税依据: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种类,分别有以下几种: ①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 ②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自2018年5月1日起,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万分之五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③不记载金额的营业执照、专利证、专利许可证照,按凭证的件数纳税 (4)征收方式: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 (5)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6)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中很多方面涉及印花税。取得土地和销售阶段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涉及“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开发阶段涉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借款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等;财务核算和经营管理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也是印花税征税范围。 ①当房地产开发商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根据“借款合同”税目,按照合同所载借款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②在设计阶段,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的规定,按照收取费用的0.5‰缴纳印花税。 ③ 在建筑安装阶段,与建筑安装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要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按照承包金额的 0.3‰缴纳印花税。 ④在房产销售阶段,房地产开发商与购买方签订合同,要根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合同所载金额的 0.5%缴纳印花税。 ⑤当房地产开发商将未销售商品房出租时,要根据“财产租赁合同”税目。按照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1‰缴纳印花税。 ⑥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7)涉税阶段:土地取得环节、建设环节、销售环节。 (8)税务管理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附最新印花税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方网站 -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5.增值税 增值税税务处理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力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根据房地产项目销售特点,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6.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计税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①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 ②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 5%; ③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5)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自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7.教育费附加 (1)纳税人: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是教育费附加的缴纳人 (2)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征收率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教育费附加。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教育费附加是政府性基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作为教育专项资金,纳人预算管理。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8.地方教育附加 (1)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2)计税依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3)征收率: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份,也调整为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地方教育费附加。 (4)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5)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9.房产税 (1)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2)计税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人,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理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房产税 (3)征收机构: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4)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无论内、外资企业,均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缴纳房产税。自用房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人和税率12%计算缴纳。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重庆市是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从2011年开始试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对土地融资限制、再融资从严、债券融资分级管理、房贷严管控等一系列措施的相继实施说明了中央对控制房价泡沫的决心,2017 年重庆又收紧修改了房产税政策修改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 0.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规定: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房产税不是万能的,但回避房产税万万不能!” (6)涉税阶段:房屋持有环节。 10.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征收机构: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3)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时,要按照其转让房地产时取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依照规定的税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4)计依据:对增值额征税,增值额计算要素如下: ①计税收入为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人+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 ②许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及前述两项20%加计扣除,还有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营改增前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税率见表: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x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速算扣除系数 房地产开发商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6)征收方式:房地产开发工期较长,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又比较烦琐,为了简化计算,税务机关采取按期预征、项目完工清算的办法。也就是按当期取得的售房收人,依照预征率计算征收,项目完工后清算,多退少补。 根据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1% 对于无法查账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土地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根据 2010年税收调控政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5% (6)涉税阶段:销售环节、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 11.企业所得税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配套法规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主要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发布)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收人的范围为销售开发产品过程中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现金、现金等价物及其他经济利益。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凡纳入开发产品价内或由企业开具发票的,均应按规定全部确认为销售收人;未纳人开发产品价内并由企业之外的其他部门、单位收取、开具发票的。可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 (1)征收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主要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一般选择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 (2)征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3)涉税阶段:销售环节。 12.个人所得税 (1)征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人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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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虚开的发票不就是不具备合法和真实性吗?为什么不选
小天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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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9/23 05:19
#税务师#
您好,虚开的发票是真实存在发票,合法是取得这个证据在途径合法。这是发票管理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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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超送积分的财务处理?
思顿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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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31 15:03
#税务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 你好,建议看一下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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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转让属于营业外收入吗?比如土地使用权和商标权转让属于什么收入? 求解,专业解释一下,谢谢
王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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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08/28 21:09
#税务师#
不属于啊,一般是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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