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82 苹果版本:8.6.82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7年银行业初级《个人贷款》知识点:个人经营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0/16 15:05:11 字体:

2017年下半年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8、29日!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银行业初级职业资格《个人贷款》第六章个人经营性贷款相关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个人经营贷款的合作机构管理

(一)严格专业担保机构的准入

1.注册资金应达到一定规模。

2.具有一定的信贷担保经验,原则上应从事担保业务一定期限;信用评级达到一定的标准。

3.具备符合担保业务要求的人员配置、业务流程和系统支持。

4.具有良好的信用资质,公司及其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涉案行为等。

5.此类担保公司,原则上应要求其与贷款银行进行独家合作,如与多家银行合作,应对其担保总额度进行有效监控。

(二)严格执行回访制度

存在以下情况的,银行应暂停与该担保机构的合作:

1.经营出现明显的问题,对业务发展严重不利的;

2.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与银行合作的存量业务出现严重不良贷款的;

4.所进行的合作对银行业务拓展没有明显促进作用的;

5.存在对银行业务发展不利的其他因素。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阅读:2017银行业初级资格《个人贷款》第六章知识点汇总

相关资讯

免费资料下载

  • 思维导图
  • 学习计划
  • 银行从业
    高频考点
  • 报考指南
  • 科目特点、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一键领取全部资料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

报考小助理

扫码关注
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