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应用版本:8.4.7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zhaobin 2019/04/26 17:44:57  字体:

对于一些小型企业,在做汇算清缴的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主要就是业务招待费,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业务招待费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也就是说按照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者来确定税收金额,一个企业如果当期没有收入,则业务招待费的税收金额为0,当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就要全部纳税调增。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后,需要调账账面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吗?

答案是不需要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了,在账务上就要据实反映,账务上是不需要进行调整的,只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不认可这部分费用,纳税调整多交企业所得税而已。

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

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会员 (1)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2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