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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10月10日-30日

来源: 商洛市财政局 编辑: 2009/10/11 14:21: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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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财政局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报名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点的设置

  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市直和中省驻商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商州区会计局负责。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本通知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各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在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中,继续在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四、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审核确认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1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请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七、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考,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九、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9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县区2010年度考试报名工作。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

  2、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5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16日
   
9:00—11:30
经济法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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