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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4/19 09:15:47 字体:

  第六章 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较为重要。历年考试中以选择题为主,综合分析也有涉及。

  应了解内容: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复议机关的概念和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应熟悉内容: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审查。

  应掌握内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行政复议决定及其执行;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理中的证据;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历年考试分值在10分左右。

  内容精讲:

  第一节 行政复议概述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征

  (一)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的特征

  ⑴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

  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它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而不是行政机关依照自己的职权主动进行的。

  ⑵行政复议权只能由法定机关行使;

  ⑶行政复议的审查对象是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一并提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并且提出审查的抽象行政行为也只能是特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规章级次以上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原则

  主要内容是:

  1.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

  2.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

  3.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

  (二)公正原则

  主要内容是:

  1.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查明所有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并作出准确的定性。

  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正当、合理地行使复议自由裁量权。

  (三)公开原则

  主要内容是:

  1.行政复议过程公开;

  2.行政复议依据公开;

  3.复议的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

  (四)及时原则

  主要内容是:

  1.受理复议申请应当及时。

  2.复议案件的审理要严格遵守审理期限的规定;

  3.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及时;

  4.对复议当事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情况,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五)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必要的便利,从而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分行使复议申请权。

  (六)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新增)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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