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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强调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必须开发票

2009-6-23 9:11 人民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优化纳税服务,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与缴销等环节为家电下乡经销户提供便利条件,在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时必须开具发票。

  通知强调,发票不仅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源监控的重要工具,也是农民取得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的关键凭据。各地要强化发票管理,加强对家电下乡经销户发票开具的监管,要求经销户向农民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并做到逐笔开具、内容真实、栏目齐全,确保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发放工作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