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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知识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扬帆起航了,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网校论坛坛友分享了注税考试重要知识点——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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