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交流】
出纳工作的防错技巧
(1)做到日清月结
每天都要做到钱账两清,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查找,免得一拖下去就无从查起,和会计移交手续时,不管有多熟,都一定要有移交票据的清单,要不然容易出现说不清楚的差错,影响双方感情和工作以及财务数据。每个月都要按规定进行结账,并且和会计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收付现金时,一定要采取唱收唱支
对于出纳人员来说,唱收唱支虽然不是必须的工作,但是意义十分重大,一方面,显示很有礼貌,另一方面,在收付现金时唱收唱付,这样不但可以加深印象,与当事人核对金额,还可以取得他人的听觉旁证。当数目不清时,可以找旁边的人核对作证。
(3)对需要报销的发票
若抬头与本单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符、涂改发票、发票上无收款单位章或收款人章、发票与支票入账方不符者,均不接受发票,待补办手续后再报核。
报销单位需先签字、后付款;收款单据先交款、后盖章;付款单据要盖付讫章。付款单据如由他人代领现金者,应签代领人名字,而不得签被代领人名字;代领人不是本单位的职工,要注明与被带领人关系及其联系地址。营业外收入及杂务收入,要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收款后开给财务收据。
【纳税实务咨询】
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需符合哪些规定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1.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2.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者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按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计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