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应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 编辑: 2009/08/20 09:50:51 字体:

  【问题】

  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解答】

  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此,民政部日前专门印发《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民发[2009]100号),明确相关认定规定。

  《指引》明确,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2.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

  3.净资产不低于登记的活动资金数额;

  4.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5.申请前连续2年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含3A);

  6.申请前连续3年每年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不低于上年总收入的70%和当年总支出的50%.

  此外,《指引》要求,社会团体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首先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表》,并随表提交相关规定文件。

  《指引》规定,为核实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情况,社会团体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并提交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接受委托进行审计,应当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按照《社会团体财务审计报告模板》和《社会团体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审计报告模板》制作审计报告,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应当在审计结论中据实说明。

  民政部明确,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负责初审。地方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民政部门负责初审。民政部门初审同意后,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转交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由民政、财政和税务部门定期予以公布。民政部门初步审核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责任编辑:zoe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