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母公司合并全资子公司有关不动产和设备开票的问题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4/04/23 10:17:01 字体:

在近期的财税会员咨询答疑中,有会员咨询:母公司把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了,子公司的房产和设备并到母公司账上,子公司应该如何给母公司开发票?

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的政策规定来看一下。

01

有关不动产的增值税规定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02

有关设备的增值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在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过程中符合规定条件的,涉及的不动产和设备可以不征收增值税。

03

关于开具发票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

(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至今,编码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的下设子目,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已有16项:

母公司合并全资子公司有关不动产和设备开票的问题

因此,在母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和设备选择适用不征收增值税的,可以按607“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616“资产重组涉及的货物” 开具不征税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税务网校原创内容,作者:老顾(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侵权必究!

编辑推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0大热点

缴纳契税对税务扣除的影响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和结转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